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 (排污口被查)

2017年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指出

大连市41个入海排污口

存在超标问题

马上办

海是大连最宝贵的财富,大连临海而生,因海而兴,为了还碧海于民,两年来,大连市真金白银投入,真抓实干攻坚,市环保局组织市城建局、各属地政府和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新建1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3座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2座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由2016 年的 124.3 万吨 / 日提高到 198.9 万吨 / 日,处理能力提升了 60%;大连市城市建成区 6 条 8 段黑臭水体得到彻底整治,使昔日臭水河变为今日的景观河。

跟大家汇报一下最新进展

↓↓↓

截至11月

41个入海排污口已经完成整治

实现截流或水质达标

成绩单

01

市城建局负责整治的排污口8个

分别为D11、D13、D25、D35、D40、D44、N09、N14,均已完成污水截流或实现达标排放。

主要整治工程包括: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新建)、老虎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泵站、管线新建和改造工程等。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02

甘井子区政府负责整治排污口9个

分别为D51、D57、D60、D61、D67、D71、D77、D78、林德机械厂外排污口,均已完成污水截流或实现达标排放。

主要整治工程包括:大连湾污水处理厂、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4座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管线工程等。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03

市城建集团(钻石海湾办)负责2个

分别为D36、D81,均已完成污水截流。

主要工程包括:梭鱼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线建设工程、大化明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04

高新区管委会3个

分别为N28、N38、N43,均已完成污水截流。

主要整治工程包括:凌水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容改造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截流管线工程等。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高新园区凌水河入海口整治完成,污水截流至凌水污水处理厂处理。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05

旅顺口区政府5个

分别为旅顺新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跃进桥排污口、海岸桥排污口、世界和平公园排污口、黄金山排污口,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建设污水泵站和截流管线等措施,均已实现达标排放或完成污水截流。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旅顺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生物指示池,处理后中水可保证鱼类正常生长。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旅顺世界和平公园泄洪口完成污水截流整治,附近海水清澈见底。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06

普兰店区政府4个

分别为皮口港务公司、皮口港排洪沟、坨西河入海口、鞍子河入海口。 前两个排污口通过建设皮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完成了截流。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普兰店区皮口街道进行皮口港排洪沟整治,污水截流至皮口污水处理厂处理,于6月底完工。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皮口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行。

坨西河污水已完成截流。鞍子河入海口附近的生活污水管线存在溢流现象,普兰店区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了溢流问题,将污水截流输送至普兰店污水处理厂处理。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07

庄河市政府2个

分别为大连通洋食品有限公司排污口、大连汕海水产有限公司排污口,相关企业通过改造污水处理站工艺和设备实现达标排放。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08

长海县政府3个

分别为獐子岛污水处理厂、小长山乡污水处理厂、长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通过组织污水处理厂开展工艺和设备改造实现达标。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09

金普新区管委会5个

其中,大窑湾污水厂、大连港油品码头公司、红旗河入海口、西山排洪渠等通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截流管线建设等措施完成了整治。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红旗河入海口排污口正在进行河道整治,于9月末完工。

D71排污口通过建设2万吨临时处理设施和金州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深度处理工程,将区域内污水全部收集处理,目前已实现水质达标。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金普新区为解决D71号排污口超标问题,设置临时处理装置处理污水。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金普新区为解决D71号排污口超标问题,建设金州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为3万吨,该工程中的深度处理池已先期建成投用,保障了D71号排污口水质达标。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10

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1个

为大连渤海电镀有限公司排污口,通过组织企业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实现了排污口达标。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被列入重点排污名单,排污口被查

下一步

大连市将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巩固整治成效;组织各责任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的排污口加大检查、巡查和监测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保障企业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市政排污口污水正常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