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

4月19日,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重庆高院、四川高院通过视频连线联合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川渝两地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分别通报两地法院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通报重庆法院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据孙海龙介绍,2021年,重庆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30170 件,审结 26252 件,总体数量持续增长,位居西部地区前列。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0086 件,行政案件 14 件(行政诉讼案件 8 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6 件),刑事案件 76 件。

民事案件新类型、专业性突显。 新收商标类案件和技术类案件分别同比增长 63.7% 35.4% 。涉及5G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技术,平台经济、直播行业等新业态的案件增多。

刑事案件以商标侵权刑事案件为主,重复侵权现象突出。 新收案件 59 172 人,其中,商标侵权刑事案件 57 167 人,犯罪领域不断向科教文化和信息科技领域扩张,犯罪形态更加团伙化、产业化、链条化。

行政案件中涉行政处罚占比大、案件调撤率高。 新收行政案件 14 件,审结率 100% 。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处罚案件占比 50% 。有力助推依法行政,积极追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撤率为 37.5%

孙海龙指出,重庆法院加强对创新的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出台《专利权司法保护指引》,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一批高新技术案件,依法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专利,激励科技创新。依法严格保护国家种质资源,妥善审理涉及砂糖橘“中柑所5号”、玉米“彩甜糯6号”等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促进种业科技创新。

同时,加强对公平竞争的保护,维护市场法治环境。 妥善审理涉“劳亚尔”“胖子”“红牛”“重庆啤酒”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加大对恶意抢注与搭便车行为的审查惩治力度,规范商标权人商标使用行为,合理平衡市场主体权益。妥善审理涉及“直播带货”、防疫物资等案件,坚决制止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导经营者良性竞争。

此外,加强对版权的保护,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 妥善审理涉及网络小说、知乎问答、盲盒产品和平台经济等案件,依法保护创作者权益,兼顾传播者和社会公共利益,明确规则、划清底线、规范秩序,实现司法裁判合理定价,平衡激励创作和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关系,促进文化产业繁荣。

孙海龙表示,重庆法院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健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已于2021年6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实现“全域管辖、三级联动、三审合一”的专业化审判模式。该法庭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等重点科创园区和区域设立7个巡回审判站,助力科创园区建设。深入推进“三合一”改革。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要求,积极指导渝中区法院开展“三合一”工作。

此外,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出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暨速裁工作规程(试行)》,在全国率先确立“动态界定平台义务”裁判规则,在“傍名牌”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案件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努力破解“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问题。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出台《技术调查官管理暂行办法》,筹建技术调查室,努力推动与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共享国家专利局四川专利协作审查中心的专家人才,积极对接“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有效破解技术类案件中专业前沿、疑难复杂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法院以协作交流为抓手,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特中**别提及了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川渝两地高院、知识产权局签署了《合作机制备忘录》。两地高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共同召开研讨会、线下培训和法官联席会议,发布纪要,统一两地司法裁判尺度。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重庆高院民三庭庭长喻志强发布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重庆高院民三庭庭长喻志强、四川高院民三庭庭长杨丽分别发布两地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发布会现场

部分中央媒体及本地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重庆法院今年将采取哪些举措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今年,重庆法院将深刻领悟习*平近**总书记关于“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市委和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要求,高院*党**组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已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台帐,以切实履行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职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具体主要有以下举措:

第一,优化四级法院功能定位。 按照最高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重庆法院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管辖范围,实现知识产权审判的“重心下沉”;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改革。

第二,做优做强重庆知识产权法庭。 要审理好涉及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案件,裁决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法官;强化平台作用,建设有影响力的“重知讲坛”品牌。此外,还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效能,推动七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实体化运行。

第三,强力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小额诉讼机制。 重庆作为本次国务院确定的首批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将知识产权小额诉讼机制纳入改革事项清单。制定实施了《关于审理知识产权小额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推进适用表格式诉讼文书、无纸化审判、易诉等平台灵活进行诉讼活动和运用司法区块链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功能等,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效。

第四,更加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平台作用。 专委会秘书处要更加积极主动,围绕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点部署召开年会,结合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热点问题继续办好“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专题研讨会,发出“重庆声音”,打造特色品牌。

第五,推进成渝交流协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两地高院、知识产权局的交流合作框架安排,两地法院将继续通过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与典型案例,联合举办研讨会、业务培训等方式,实现信息与理念的“同城共享”,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的“同城标准”。

第六,产出更多的典型案(事)例。 习*平近**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进一步完善典型案(事)例培育机制,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三级联动,争取典型案(事)例层次更高、类型更丰富,强化典型案(事)例的运用,充分发挥指导法官办案、规范企业行为的作用。

重庆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习*平近**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曾强调:“抓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继《商标法》《种子法》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之后,新修正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部门法均增加了惩罚性赔偿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标志着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领域实现“全覆盖”。重庆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努力破解“赔偿低、成本高”问题。

第一, 准确理解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适用条件。根据《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适用惩罚性赔偿时,把握“两个条件”、“一个基数”。“两个条件”就是侵权人在主观上要有侵犯知识产权的故意,客观上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一个基数”是指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倍数时,以权利人实际损失数额、被告违法所得数额或者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作为计算基数。

第二, 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让严重侵权者得不偿失,让遭受侵权者得到充分赔偿。重庆法院去年共有2件案件适用了惩罚性赔偿,1件案件是“傍名牌”侵犯商标权案件、1件案件是非法使用他人核心技术秘密案件,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分别按被告侵权获利的3倍和1.5倍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保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第三, 在确定法定赔偿数额时充分考虑侵权故意与情节因素。法定赔偿是不同于惩罚性赔偿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但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数额时,可以参考惩罚性赔偿中关于故意、情节严重的相关认定,由此确定相应的法定赔偿数额。重庆高院去年审理了一起涉“鸽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案将侵权人注册商标的恶意作为商标侵权使用行为的主观故意参考因素,并将无效程序中所提交的财务报告等作为侵权获利的证据,判决侵权人赔偿权利人损失及合理开支1000万元。

下一步, 我们将认真总结惩罚性赔偿适用的经验,一方面通过证据披露等制度,依法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引导当事人根据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主张损失;另一方面,将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侵权人的惩戒力度,让侵权违法者无利可图。

代表委员建言

杨 宁

市人大代表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平近**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川渝司法协作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内容。总书记还提出使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指示要求。川渝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既着眼于双城经济圈建设,又关注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是深入贯彻习*平近**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体现。川渝两地法院在推动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方面,行动早、举措多、成效实,尤其是把知识产权司法合作“纸面”协议,实实在在地落实到了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组织业务培训、共同开展支部活动、共同召开法官联系会议、出台会议纪要等具体工作上来,非常值得点赞!

黄 文

市人大代表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司法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科书,也是人民群众获取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的有效途径。司法案例也是人民法院最实在的成绩单,最能够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实效。重庆法院在打造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方面,意识强、举措多、工作实,产出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数量多、种类繁、层次高,这些典型案例对企业和个人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像“鸽牌”等一些十分贴近重庆人的生产、生活典型案例,是很好的普法材料,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也传得开,对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崇尚创新创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有十分重要的法治意义。

鲁 磊

市人大代表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因此,我特别赞同重庆法院“用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这一理念。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一系列难题,既体现了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更是强化科技战略支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重庆法院在推进专业化体系化审判机制建设、加强川渝知识产权协作、典型案例培育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都是可圈可点的。相信重庆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系列举措,不仅会给创新创造者带来信心的提振和获得感的提升,也会为各类创新主体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伍发远

市人大代表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自去年成立以来,设立巡回审判站、建设“云上共享法庭”、多元解纷等举措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法庭已然成为重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张“名片”。上周我参加了该法庭通过“云上共享法庭”完成的一场庭审,让各方当事人在线完成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部环节,既让当事人体会到了智慧法院建设的便利,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又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案件管辖集中化的理解度与支持度。希望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接下来积极使用信息化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司法服务。

左 娅

市政协委员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白皮书》

近年来,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现象屡打不绝、屡禁不止,致使劣币驱逐良币、山寨击垮品牌的现象时有发生,打击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激情,不利于技术创新和进步。对知识产权侵权处罚力度太小,侵权犯罪的违法获利巨大,而违法成本太低,是长期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瓶颈”。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震慑违法侵权行为,彰显坚决打击和遏制恶意侵权、鼓励技术创新的价值取向,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创新的作用。重庆法院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保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