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玉林市两级检察院与玉林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新闻综合频道《法治新视界——检察官说案》普法栏目上新了!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谨防文身“刺客”》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谨防文身“刺客”》
主讲人: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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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9年,14岁的小张到一家文身店花了750元在右小腿和左手文上了二郎神和艺伎图案。然而在文身后,小张受到了同学们的疏远,导致了小张的情绪日渐低落,无心学习,沉迷于网络游戏。初中毕业当过服务员、收银员……当别人看到他的文身时都投来异样的目光,小张便感觉如芒在背,无心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伙同他人实施入室盗窃被查获,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的小张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玉州区检察院从小张一案入手,通过一体融合履职,强化了对玉州区36家文身店的规范化监督管理。
玉林市检察院依法对文身店经营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令该文身店经营者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玉林市级媒体公开对为未成年人文身的行为及造成的影响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文身不是家事和私事,虽然文身并不等同于犯罪,但是文身所具有的亚文化特征、标签化作用使文身者容易与不良行为者聚集,诱发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面齐心协力,强化源头管控,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落实落地。
《检察官说案》,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