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久没再写与心情有关的文字了。可能真得是心硬了,对什么都不再有当年的那一份柔软的感觉了吧。前几天,被一位老处长在电话里吼了一番,等到碰面他又是给我道歉,又是留我吃饭,我也礼貌对待,善意拒绝,办完事匆匆而去,未多留片刻。事了,心中竟无半点难受。想起当年一位学生发给我的那1070个字,再想想那位老处长,这才几年的功夫,自己的脸皮真的厚了不少!
这几年,从毕业之初的东奔西走,直到2017年回到西安,决定在此以法律为业,安身立命。一晃已是三载有余,也因为一些不愿提起的往事,忽而会在某一刻令人五味杂陈。有些路好像已经走了好久,却又好似刚刚出发。这大概也是一种改变的契机吧。被人否定过,被人愚弄过,被人坑害过,经历着,承受着,也成长着,正如同曾经听到过的一句话:你弱的时候,坏人真的很多。不过,我还是相信那句话: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在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里看到过一句话:一个看清了一生事业的人,总是在笼罩众人的黑暗中单独地开始了行动。励志是潜移默化的,好像是一个逐渐被开悟的过程。从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做好每一个案子开始。从研读实务判例,夯实基础知识,锻炼法律思维,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从扩大自己的圈子,建立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遵循自己的做人做事“原则”。在曾经的“法律博客”里,我是这样介绍自己的——立志以法律为业,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事!过去如此,未来更应如此。
我庆幸在我走入律师行业之初,读得是高云先生的《思维的笔迹》,我大概读出的就是,律师之道,应该是正道、大道,而不是所谓的歪门邪道。现实中的律师是一个不堪的存在,做了律师,你就知道坏蛋是怎样炼成的。我记得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说到过的一个观点:关系不是核心竞争力。房西苑也在《资本的游戏》中表达这样的观点:成也关系,败也关系。让关系与利益相分离与纯粹化,实际上关系、利益最佳的选择,迷信关系甚至利用关系最终会导致两败俱伤,还会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我看过几本朱树英律师的作品,给我最多的感触是永远相信专业制胜的道理。没有足够强大的专业储备,就没有理由获得成功。从本科到研究生,再加上半年法律事务专业教学的经历,以法律为专业已是七年有余。但步入律师行业,才发现虽然都是与法律相关,但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就比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这一块,之前的《合同法》,现在《合同编》没有多少条文,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是远超过我们的所知所学,对此,如果不加强学习,仅靠书本上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这根本是不现实的。
我们需要相信一些美好的,正义的,善良的事情,这样它们才有可能存在。将更多的时间用来专研案件,用来研习实务问题,用来打通理论与实践的关联性,这是生活的一部分,这也是真正的热爱。生活的真相也许是残酷的,就像被人否定过,被人愚弄过,被人坑害过,但这些在自己所热爱的事业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做一个看清一生事业的人,爱其所爱,倾尽所有,成其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