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分红申请与权益分派申请 (股权激励股权益分配)

截至2019年6月底,A股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总公告数1475个,其中沪主板415个,深主板118个,中小板467个,创业板475个。截至7月30日,A股上市公司有2476家已经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

那么股权激励中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不参与权益分派呢?让我们从上市公司实务中看看。

如何差异化设置股权激励,差异化分红申请与权益分派申请

(图 / 摄图网)

差异化权益分派

首先,需要了解下什么是差异化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业务申请常见答问(2016年11月修订)》26:“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指上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时,向持有相同种类普通股的不同股东采取不同的分配(转增)比例,即非同股同权的差异化分配(转增)。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上市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的,不属于差异化分红送转。”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呢?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实务中的差异化权益分派

1. 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在实务中自2017年开始至2019年7月30日,总共有96家沪主板上市公司实施了差异化权益分派。因为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政策文件都为上交所颁布,因此对于深市内的上市公司未有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其实务中的原因如下表所示:

如何差异化设置股权激励,差异化分红申请与权益分派申请

注释:

二级市场回购:表示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尚留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表示因股权激励原因拟回购注销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份;

股权激励未解锁:表示股权激励中授予完成但是还未解锁的股份;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预留权益:回购的股份尚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属于股权激励中预留的还未授予的权益;

其他:表示的是瀚叶股份(600226.SH)中不参与利润分配的中有外部投资对赌协议原因造成的,盛屯矿业(600711.SH)中的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是购买外部资产新增的股份,具体参见两家公司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从实务中可以看出,因股权激励相关原因可以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1)对于股权激励中因为离职、考核业绩未达成等原因需要回购注销但是还未注销完成的股份(案例中有16家)可以不参与权益分派;

(2)股权激励中授予完成但还未解锁的股份(案例中有3家)可以不参与权益分派;

(3)股权激励中有预留权益但还未授予的可以不参与权益分派(案例中只有1家)。

2. 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是否需要聘请中介机构

如何差异化设置股权激励,差异化分红申请与权益分派申请

注释:

只有律所:表示上市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只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

只有券商:表示上市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只有券商出具的专项意见;

律所和券商:表示上市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既有律所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也有券商出具的专项意见;

其他:表示由独立财务顾问“荣正咨询”出具的关于上市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的专项说明。

虽然政策文件中要求“上市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应当对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事项出具专项意见,对前述业务申请内容予以确认。专项意见应当与业务申请一同提交”,但是结合政策文件说明和实务,可看出:

(1)对于差异化权益分派出具专项意见的主流是律所和券商,且律所较多

(2)中介机构只要有一家出具专项说明即可,不一定非要律所和券商都出专项说明,这与政策要求也是一致的。

3. 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如何除权除息

主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

同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二期)》、《关于实施上市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操作闭环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业务申请常见问题(2016年11月修订)》中对差异化权益分派的申请和披露做出了具体说明。

由于篇幅所限,如有兴趣可参看以下上市公司的差异化权益分派公告,了解实务中差异化权益分派是如何除权除息的:

三一重工(600031.SH)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

新智认知(603869.SH)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

豪泰科技(600590.SH)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杭萧钢构(600477.SH)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