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初,最高检《方圆》杂志社记者专程来到鄞州检察院采访未检工作。在2019年7月上出版的《方圆》杂志中,以《警惕,孩子身边的“大灰狼”》为题,5000余字的篇幅深度报道了鄞州未检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所做的工作。

警惕,孩子身边的“大灰狼”(节选)
6 月初夏,南方港口城市宁波进入了梅雨季节,阴雨连绵让绿植显得更加苍翠欲滴。因为采访“一号检察建议”,记者来到了这片有大小100 余所学校的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认识了鄞州区检察院未检科长陈祺。
自最高检发布一号检察建议之后,陈祺所在的未检科干警更是紧绷神经,不仅要立足办案,更要做好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预防工作,按照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他们必须更加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去预防和揭穿那些孩子身边的“大灰狼”。

为什么把工作站设立在医院

谈到未成年人的性侵事件,陈祺对一年前的那个猥亵案件记忆犹新。那天上午,她正在看案卷,手机上突然收到了110 指挥中心平台发出一条信息。她心里“咯噔”一下,果然又有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生:有人报警称女儿被幼儿园保安猥亵了!
按照工作流程,发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后,未检检察官会第一时间赶到工作站,联系医院的指派医生。公安人员对孩子录取笔录,医生检查提取物证,然后检察官提前介入。
陈祺联络属地的派出所后,要求他们将被害人带至设在鄞州区第二医院的未成年人保护站,并联系鄞州区第二医院指派值班医生,联系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安排心理咨询师,请他们迅速前往设在鄞州区第二医院的未成年人保护站,对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的同时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疏导。
为什么把工作站设立在医院?记者走进工作站发现,走廊上,蓝天白云墙纸,各式儿童创意画布满整个墙面。询问区内特写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拾音器和交换机等这些设备便于对询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能将询问过程刻录光盘后供后续办案单位调阅。
陈祺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资源把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医疗救助一次性地在保护站完成,有效避免因多次询问,给被害人带来的二次伤害。”

跨区域从业禁止存在执行难题
在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过程中,陈祺还发现幼儿园的人员聘用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该门卫是通过保安公司聘请,未经严格审核,由此可见,学校、幼儿园这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缺少监管。应当加强入职审查,并打造一个禁止性侵前科劣迹人员进入这些行业的“防火墙”,可是这样的“美好的愿望”得到实现谈何容易。
在前期的调研中,他们发现全国其他地方的检察机关也有类似的想法,设立了当地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信息库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涉性侵害入职相关领域的过滤器。数据越多就越有价值,但是如何进一步健全信息,建立一个包含全国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的信息库需要各方支持和推动。
这也是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分管未检科的专职委员陈静的顾虑。目前,信息库的人员却常常仅限于辖区内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情况,这样的数据库仅仅只有数百人而已。“如果某个人在外地刚刚因为性侵的违法犯罪服完刑跑到鄞州来,我们也是无从防范的,而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则成为性侵案件的隐患。”陈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借鉴这些经验,同时经过多方协调,5 月,鄞州区检察院联合区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等九家单位出台《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工作制度》,率先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为该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及主管的行政部门提供查询服务。在这个信息库内,共涉及基本信息309862 条包括18 至60 周岁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每月月初,公检法信息采集员运用大数据对数据实时更新。截止记者采访时,他们已对辖区内10807 名辖区内与未成年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通过这个信息库,我们能保证在鄞州区内从事教育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存在瑕疵,至于在全国范围内如何推行,则需要上级机关及多部门联合推动。”陈静说。
Tips:
《方圆》杂志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法治新闻杂志。以“方正法度,圆融情理”为办刊理念,对社会现象、法治事件进行深度报道,记录中国法治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