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
今天比比正刷手机醒盹呢
就瞅见有人嚷着 要讨违约金


哟?开工没两周,百度就摊事了?
比比揉干净眼屎再一瞅
原来这位哥(新闻中的杨某)
是因为 搁公司内网发色情信息而被开

这要是搁比比早换个星球了
可杨某 坚持上诉 ,难不成另有隐情?
比比直接找到了 判决书原文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百度这边说的是
杨某在公司内网上发 AV*优女**信息
可供订阅,不设权限 ,引得数万人看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简直不把公司制度放眼里
在 发放多次制度文件无果 后
就给杨某送了份炒鱿鱼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可杨某却大喊冤枉
声称只发了老师们的信息介绍
咋就被扣上色情大帽子了?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而且,杨某声称 自己也没要传播
只是把文件放在那而已
人家要看,他哪有什么办法
(WIKI空间:一种在网络上开放且可供多人协同创作的超文本系统)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当领导告诉他文件不合适时
杨某也立马 给文件改头换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最重要的是!
这根本不是什么色情信息
而是一位 怀揣梦想的年轻人
想成为一名 优秀鉴黄师的备考笔记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看到这里,比比已经开始惋惜
难道一位净化网络环境的圣斗士
今天就要被扼杀摇篮中了?!

可再细品一下判决书,不对!
杨某虽声称老师们的信息不“色情”
可这 赤果果的标题...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不只是标题
杨某在文件里,还提到了不少
类似 “这姑娘很润” 的描述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看的比比老脸红扑扑的
尤其是最后那一句备注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更是撩乱了比比一位朋友的心神
他真的很想看一下

同时判决书上还写到
杨某把文件放在了 公共网络 中
只要 有根网线就能看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所以一时间在百度里
不少人对日本文化的学习热情
空 前 高 涨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在被公司请喝茶后
杨某嘴上说着“我错了”
接着却把 原文件 换成 pdf*载下**链接
顶着上头的压力、躲着网管的监查
穿透信念,把学习资料发了出去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后来他还把文件进行备份
并敲了个 懂的都懂 的名字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耶?既然杨某认为自己做的没错
那为啥还要改名呢?
这不是他所说的, 鉴黄工作文件 吗?
8过!大家的 工作文件
都会备注这行字吗?
我上次见还是在朋友的电脑里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后来杨某还委屈巴巴
明明这些信息百度上都能查到
我只是 复制粘贴 了一下!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那赚钱的路子都搁刑法上写着呢
比比就能照着发财了?

最后杨某还会不会继续要赔偿
比比不好说
但这两次的 案件受理费共20块
反正得杨某自己掏腰包了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看完杨某的段子案子,比比就寻思
公司群里发内个8行
那朋友间发车牌号呢?
比比去查了圈发现
我国法律上 能定罪的传播
一般是指, 向公众传播

(来源:B站@大漠叔叔)
就比如比比和阿秃之间发内个
属于朋友间传播, 可能违法
并被朋友一边唾弃一边要走车牌
但不犯罪

而我朋友在公司大群发内个
就是向公众传播, 到达一定数量
便会构成 传播淫秽物品罪

(来源:B站@罗翔说刑法)
那我朋友就只发了一个视频呢?
这时就得看 视频的点击量

(来源:B站@罗翔说刑法)

要是我这个朋友不仅发涩情信息
还想通过这些东西赚钱呢?
这时,不管最后 赚了还是亏了
到达一定数量后
都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来源:B站@罗翔说刑法)
那要是比比的朋友每天
卡着传播涩情视频的 量刑标准 (40个)
今天发39个视频,明天再发39个
不就能告别铁窗泪了?
为了不给我的朋友送牢饭
比比特地去问了下律师
结果...这玩意的计数竟然 不限时间!
就算是十年前比比朋友发的黄图
今天依旧会算在他头上

那要是 给不同的人发 呢?
是不是给每个人发不超过40个视频
就能 卡住bug 不用进去踩缝纫机?

比比带着朋友的疑问又问了下律师
这玩意的 计数还是合并的

所以说,以前遇见无名英雄时
比比总会忍不住:

但这一遭过后,比比建议大伙
和大伙的那位朋友
不要到处分享色色
否则最后,无名英雄可能就得
有名有姓的登上新闻
搞不好得进去唱铁窗泪
这怕是真得换个星球生活了
作者:梓泉
助手:寒寒
审阅:小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