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是药三分毒”的概念
这是基于先贤的经验上总结出来的。有的人说,我不敢乱用药,“是药三分毒”。听起来懂很多,病人是这样说还能容忍,也有医生这样说,这样说是没错?但是呢,用毒药界定中药就有点不恰当了。中药来自于植物,它再有毒,也不是化学药物的毒药。比如,中药中有抗癌的药,它再怎么有毒也不会产生脱发,白细胞下降那些像化疗那样的效果。何况中医是使用药物是要辩证论治的。
我想讲的是,中药中的“毒”,不是大家概念中的“毒”。毒药”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是药物的总称。古代西周就有这句话“聚毒药以供医事”。这说的是,专门有人把草药采集的一起,处理加工,以供医师的医疗活动,那时候也有医药管理局的。
中药有偏性,我们就是利用中药的偏性来纠偏,治病,这就是纠偏的过程,这种偏性就是“毒”。
你不能望文生义。望文生义,就没办法搞中医了。《神农本草经》说,药有上中下三品。三品界定,就是根据药物的有毒,无毒来分类的。 我们大致把攻病于急的,就是治病效果很强烈的药,称为“有毒”;可以久服无碍,可以补虚的药,称为是“无毒”的。
其实,还有一种行为,就是反这个“毒”和“有毒”的概念,叫“人参杀人不见血,附子救人没有功”。这句话我说的。附子和大黄是有毒的。附子喝多了人会昏迷,心跳会加快。会瘫软无力。但就是这个毒性,有时甚至能救人于水火。如果没人这个毒性,你也用它救不了你的命。大黄,如果不能泄的话,肠梗阻也是用不了的了。肠梗阻导致的疾病,会死人的。人参是补药,但你喝多了试试。火大的症状的人,血压高的人,你喝了试试? 所以“补”和“泄”,要尊重自然的本性。作为医生,你了解了草本的本性,再根据患者的症状,然后去改变草本的本性,来有效的治疗疾病,那么你就是一个大医了。
伟大的医学家“金元四大家”中的张子和说:“凡药皆有毒,....非止大毒,小毒,未知毒”就是说不管草本的属性是大毒小毒,都是毒药,它的毒,就是他的品性。明朝的张景岳说:“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是以气质味偏也。待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正气,气味治偏者,药尔之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也。” 什么意思呢?张景岳说,药之所以能治病,就是因为它有偏性。所谓的“毒药”,就是气味有偏性,利用其偏性,就可以治病。气味纯正的,有食物谷物之特性的药物,就能养人正气。比如说冬瓜、小米、大枣,气味很正,很好闻,很甘甜,那是食物之气,能养人正气。你想用它们治重大的疾病,那也有点难。
了解了“毒性”作为药物的性能之一,它是一种偏性。我们用偏来治疗人体疾病的偏性,就是我们用药物治病的基本原理。但是为了安全,我们还是要在某些特定的药物下面标注大毒小毒和一些禁忌。
有的人,比如孕妇,就不能用大毒和有攻击性的药。在治疗中没有把过多的偏性纠偏好,导致了剩余的,临床症状不需要的作用,就叫副作用。毒作用是校正得太过了,用得不当了,也叫“中毒”了。
所以呢,我们现在“毒”的概念,不是现在人的“毒”。而是认识每一味药物有无“毒性”,及“毒性”的强弱,“以毒攻毒,以偏治偏”。这是一个很简单但是也很复杂的一个概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