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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当事人阅卷需预约,流程繁琐?
律师因时间及地域限制,无法到法院阅卷?
如何足不出户实现指尖上的诉讼服务?
今天,青小法给大家带来 电子诉讼档案网上阅卷服务 超详细攻略,建议收藏!

通过微信公众号
Part.1
关注“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后,选择“诉讼服务”按钮进入登陆页面,根据您的身份选择相应渠道。



Part.2
选择页面选项“ 手机阅卷 ”功能。

当事人平台页面

律师平台页面
▶ 当事人进入后点击“我的案件”,可查看本人在上海法院的相关案件。
▶ 律师可点击“我代理的案件”申请查阅电子档案。
Part.3
可对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网上卷宗查阅申请操作。找到需要查阅档案的案号,点击“申请阅卷”,填写姓名、电话、证件号码、申请事由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已归档的案件, 由档案部门审批查阅 。提交申请后,可在已申请列表中查询审批状态。档案部门会在收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正在审理的案件,需 由承办法官审批查阅 。

Part.4
审批通过后,系统将向预留的手机号发送审核通过短信。


查阅人可通过电脑或移动终端直接浏览、*载下**和打印电子诉讼档案材料,访问有效期为审批当日起 15天 。
同样的操作步骤
还可通过 电脑端、微信小程序、
随申办市民云APP“诉讼服务”板块
查阅、*载下**电子卷宗
通过PC端
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进入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用户登录”进入当事人、律师平台,点击“网上阅卷”。
通过微信小程序
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实名认证后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分平台界面,点击“手机阅卷”进入,点击“申请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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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 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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