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8年,我市深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联合向黑恶势力、霸痞分子等发起了凌厉攻势,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向纵深发展。近期,我市根据菜农诉求,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卷款潜逃、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分子。

作为中国蔬菜之乡,我市蔬菜种植面积80多万亩,年交易量突破40亿公斤,蔬菜已成为广大菜农发家致富、实现梦想的主要支撑。然而近年来,一些村边地头蔬菜市场出现了蔬菜收购商卷款潜逃、菜农卖菜款打水漂的坑农害农现象。为维护蔬菜交易秩序,切实保障广大菜农合法权益,我市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菜款等蔬菜领域的涉黑涉恶行为,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赵某成、王某山、张某庆三人就因恶意拖欠菜款,涉嫌诈骗罪,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 张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古城街道赵某成以协议购买蔬菜为由,多次从孙家集、纪台、洛城等地多处蔬菜收购点运走蔬菜,蔬菜价值高达45万余元,后逃匿。
2016年5月至7月份期间,文家街道王某山在文家、田柳、稻田、孙家集等多处蔬菜收购点收菜,发往浙江衢州销售,浙江衢州菜商与王某山的菜款已全部结清,但王某山因经营不善导致本钱赔完,其在明知不能将菜款支付给菜农的情况下,还继续从寿光多家收菜代购点收菜,最后王某山选择逃匿,拒不给老百姓赔付菜款,至今仍有20余万元菜款未赔付,受害菜农达几百人。12月7日下午,王某山迫于公安机关压力,主动到案。经讯问,王某山对自己骗取蔬菜收购点蔬菜后逃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4年10月至11月、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孙家集街道张某庆在孙家集、洛城等多处蔬菜收购点赊购蔬菜,后以赔本无钱为由拒不支付所欠菜款,并通过更换联系方式、居住场所等方式逃匿。 12月11日,寿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通过摸排发现嫌疑人张某庆住处并将其成功抓获。
律师 张喆:
本案中,以上犯罪嫌疑人,其在明知自己不能将菜款支付给菜农的情况下,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还继续从寿光多家收菜代购点收菜,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财产安全,将菜农们的心血置若罔闻,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司法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危害一方的恶势力,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扫黑除恶行动中,我市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恶意拖欠菜农货款、欺行霸市等蔬菜市场突出的违法犯罪行为,既震慑侵害菜农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又切实提高广大菜农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净化了蔬菜市场交易环境。
来源:寿光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