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该如何使用才是合法的 (居间费超过10%如何处理)

居间费,该不该收?该怎么收,是用个人名义签还是用企业签,哪个划算?这个居间费税是怎么个扣法?居间合同上若写着甲方代扣代缴居间费,那是不是甲方直接缴费就可以了?大家好,我是杰哥。前两天出了一篇关于居间费操作风险提示的内容,收到了很多私信,今天总结了了几个比较典型的问题出来,再跟大家讲一讲。

居间费怎么处理才合法,居间费该如何使用才是合法的

居间费,该不该收?

首先我们要明白,个人促成的合作,收取居间费是合法的,只要签署了相应的合同并交税,就是合法的收入。一定要记得签署居间合同,否则你这个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税务局找上你你也没个说法。

另外居间人要注意未达成合作之前,不能让甲乙双方私下碰面。如果未经过同意,而双方达成合作协议,那么居间人一样可获取居间费。服务费金额(是否是含税和不含税金额),付款方怎么支付居间费,是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等。弄清楚这些后,就要衡量下这个居间费该怎么签合适了。

居间费是用个人名义签还是用企业签好?

如果是个人户收到了居间费,主要涉及两个税,一个是增值税,一个是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来说,永远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而且只能去开具普票。按目前的政策,开具增值税普票是按1%计算的。个人所得税上,个税的征收类目是按劳务费进行征收的。

举个例子:李四给王总公司介绍了一笔1000万的业务,可以从中拿到50万的居间费,按正常来讲这个比例不算高,属于正常范围之内,所以王总可以走公司的对公支付。那李四需要做的就是去税务局*开代**发票给王总,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的税。那这里面李四需要交多少税?根据国税总局2018年61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的公告,50万*开代**发票的时候要交40%的个税,属于劳务报酬性质的,要了解全部工资薪金之类的综合所得,赚个100万,税率也在35%,所以在所有合法的方式里面,以个人名义签区间协议,然后*开代**发票代缴个税,相对来讲比较不划算,因为这个劳务个税税率太高了。

居间费怎么处理才合法,居间费该如何使用才是合法的

那如果是用企业签,比如说找个个体户收款呢?之前的文章我也提到相关内容,很多人也都了解,首先个体户不用开公户,还是可以直接用个人卡收款,其次个体户和公司合作属于经营所得。除了可以享受核定外,还有大量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比如全国性的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免税,地方上的个税减免等等,通过这种方式,税负一算就低了。但是呢杰哥这里还是要强调强调再强调,个体户政策虽好,但是它绝不是万能的税筹工具,就这居间费来讲,一定要处理得当,顺理成章,有理有据才行。

若用个体户签的话,可以查下在全国,有一些地区对个体户是格外优待的,每个月营收五万十万以下个税都能够享受减免;但是上面说的个人签署的情况,提交过个税汇算清缴的朋友就会大概了解,劳务个税是预扣预缴的,对于个人来说需要在次年年初的时候,把取得的居间费这部分的收入和自己的工资薪金的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照七级累进的税率重新计算,多退少补。如果在你工资不是很高的情况下,大概率的情况你是会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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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要不要让甲方代扣代缴?

居间费千万不要让甲方代扣代缴,为什么这么都说?若是个人从事居间业务,如果居间费是100万,甲方公司如果代扣代缴,要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最高40%预扣预缴,来年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甲方是否愿意承担这笔费用呢?这个就要事前明确下来 ,并且合同和完税证明要同时附上,不知道的朋友就容易踩坑;

另外,如果说甲方未代扣代缴,自己也没有交,那这行为就变成*税偷**扣税了。所以说收了居间费,先约定好价税合计多少,最后一定要自己去完成纳税义务,安全也放心!

以上是大家关于居间费提出来的问题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若还有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私信杰哥探讨。关注杰哥闲言税语,每天分享有价值、有态度的财税观点,助力企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