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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摘要】
2021年7月的一天,湖北省的一个小县城里,警方正在为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进行户口登记。
在办理的过程中,孩子的母亲一直未曾露面,父亲胡某也是神情闪躲,更是在资料填写过程中空出了母亲这一栏。胡某的这一举动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怀疑,追问之下胡某和盘托出的故事,却让在场的民警都陷入了沉默。
原来这个孩子并非没有母亲,只是她的妈妈是个没有合法身份的“洋媳妇”。
胡某自小家里便十分清贫,成年之后努力工作也并没有为家庭环境带来大的改变。面对相亲对象开出动辄几十万的彩礼,胡某只能表示无能为力,因此到了适婚的年龄仍是门可罗雀,家中的老母亲着急上火却也无可奈何。

日子平淡的过去,胡某的老同学却突然找上门来,开口就问胡某要不要不要钱的媳妇。
巨大的惊喜从天而降击中了胡某的大脑,但随即他便反应过来,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呢。
果不其然,老同学几句话便道出了背后的隐情。原来这个不要钱的媳妇是从柬埔寨偷渡而来,是非法进入中国境内,取了化名叫做芙蓉。芙蓉家中也十分贫穷,这才跑出来想谋个生路,可她既不会中文也没有合法证件,只能找个人嫁了。老同学又说芙蓉不要彩礼,只要给他这个老同学10万介绍费就行了。
胡某听完想起芙蓉和自己同病相怜的身世,又想起家中母亲的长吁短叹,便四处凑钱给了他。此时的胡某还不曾意识到自己犯法了。

二人喜结连理之后很快便有了个可爱的孩子,伴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胡某也越来越担心。
孩子出生之后一直没有上户口,但孩子不能不接受教育,胡某只能硬着头皮去办手续,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胡某故意空出母亲那一栏,试图蒙骗户籍民警,并向警察找了各种借口和理由欺瞒,但还是被民警一眼识破了,胡某也只好老实交代。说出实情后,胡某终于意识到事情比想象之中更严重,但为时已晚。
警察立刻将胡某带走并到他家中进行了调查取证,对胡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把芙蓉护送出境五年内不得进入中国,直到取得合法正式文件。

【以案释法】
这桩看似你情我愿的婚事,实际上并不被法律承认。而且胡某的行为很有可能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然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芙蓉是自愿嫁给胡某并非被强迫,胡某给老同学的十万元钱也只是作为辛苦费而非买卖妇女的价款。
因此胡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那么胡某为什么还是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胡某被拘留的原因不是涉及拐卖妇女妇女儿童,而是因为容留芙蓉住在了家里,这才给自己惹上了祸。胡某在明知道芙蓉是一个偷渡入境的外国人的前提下,仍然和她有了婚姻之实,让芙蓉留在家里,这明显触犯了《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法不留情,胡某的行为已然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无论背后有什么隐秘的故事都难以改变事实,胡某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但法不外乎人情,根据相关规定芙蓉要永久居留中国需要办理永久居留证,这可根据与中国公民结婚生活5年以上获得,但这一切的前提是芙蓉入境是合法合规的,因此后续芙蓉也在回到柬埔寨五年之后,通过正规渠道重回中国,与胡某及孩子一家团聚了。
在我国沿海一带娶“洋媳妇”的事屡见不鲜,胡某的事也同时给了社会大众一个警告,通过非法渠道去国外“买个老婆”,最终很有可能人财两空!来路不明的“免费媳妇”可能会给自己带来触犯刑法的风险,就算侥幸逃过一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百密也终会有一疏。
与其等待天上掉下的馅饼,不如努力工作,与爱的人在生活中慢慢相遇,经营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