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锡盟发改委及时印发通知,对各旗县市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提出立行立改要求。
锡盟政府定价停车场主要集中在锡林浩特市地区,共有4个,分别是锡林浩特机场、火车站,盟中心医院、盟妇幼保健院,其他旗县无政府定价停车场。盟中心医院、盟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收费是2015年锡林浩特市发改委批复,按照成本监审有关规定当时政策规定没有要求做成本监审;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是2016年锡林浩特市发改委批复,无成本监审。另外国有景区内部停车场9个,其中蓝旗2个景区停车场当时已做成本调查,乌拉盖4个景区停车场当时已做成本监审,锡林浩特市2个景区停车场、多伦县1个景区停车场共3个景区停车场未做成本监审。从我盟停车场整治办公室通报全盟情况来看,停车场收费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锡林浩特市地区。
整改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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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完善成本监审程序,锡林浩特市已启动成本监审工作,因锡盟中心医院、盟妇幼停车场、尚都国贸、维多利、香榭丽舍、银座、蒙古包楼及联通公司8个停车场于2015年批复收费标准,在自治区发改委2016年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之前,无需做成本监审。火车站、辉腾锡勒天然生态植物园、白音锡勒旅游景区3个停车场已启动成本监审程序,正在按照程序规定聘请第三方,计划于8月中旬完成购买第三方服务,及时开展成本监审。多伦县政府定价收费停车场即多伦县滦河源国家森林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10元/车/次,该标准制定后执收单位一直未收费,暂不做成本监审。
●履行收费公示程序,各个政府定价收费停车场全部办理了《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服务性**价格公示清单》。
●规范停车场性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第八条 商场、酒店、饭店、娱乐场所、农贸批发及物流配送中心等具有竞争性的配套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 锡林浩特市发改委拟于8近期将尚都国贸、维多利、香榭丽舍、银座、蒙古包楼及联通公司停车场由政府定价停车场调整为市场调节价。
(来源:锡盟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