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以内奢侈品鞋 (名牌鞋很难穿)

昨天,南川的张女士给重庆晨报966966公众服务热线打进电话称,为了今年5月买的一双鞋,自己和朋友已经三次从南川赶往重庆,“5000块钱的名牌,穿了5次鞋子的外观就严重变了样,他们店里还说,要修还要我们自己掏钱。” ( 9月8日《重庆晨报》)

这款号称美国高端鞋履品牌,张女士加起来断断续续穿过五次。第五次回家后,就发现鞋子和自己买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鞋跟、绑带和鞋底,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

8月12日,张女士在这家品牌名为斯图尔特韦茨曼的店里耗了一天,希望门店能够把鞋拿去修好。两天后得到了答复:“可以修,但维修费要我们自己出。”张女士对此无法接受。

从品牌店里售出的价值5000元的美国名牌鞋,时间只有三个月,穿了只有五次,毛病倒有不少,存在质量问题是毫无疑问的,店家也是承认的。只不过,如何处理这个质量问题,店家耍起了无赖。

鞋子的修理费要由消费者承担,毫无道理。重庆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重庆,任何鞋类商品都享受三包政策,售价在1500元及以上鞋类商品,有效期限为120日。有效期限内,商家应负责修理。要是不易修理或不可修理,或修理后影响穿着、美观,或经过两次修理,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更换鞋子,或选择退货。也就是说,根据规定,店家不肯承担维修费有违法嫌疑。

门店经理告诉张女士,她所买的这双鞋材质特殊,需要特殊保护,除了下雨天不能穿外,“一般穿了一天以后,要让鞋休息几天。”不知道这双鞋材质有什么特殊,需要怎么样的特殊保护?更重要的是,门店经理这句话是什么时候讲的。如果是现在才讲,明显对张女士不公平,有欺诈嫌疑。如果是在张女士掏钱之前讲的,而且讲得明白无误,那么试想:一双五千元的鞋子,只穿了一天,就要扔在一边七八天甚至八九天,那么,张女士,以及其他的消费者,还会痛痛快快地一掷千金,买这样的鞋子吗?更何况,鞋子“休息几天”以后,门店经理敢不敢拍着胸脯发誓:鞋子保证不会有质量问题,否则退一赔十?

当记者陪着张女士再次来鞋店时,店员告知记者经理已经出差,闭口不谈鞋子的处理事情。这个店员倒也实诚,拒绝记者和消费者的托词,连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想当初,在推销鞋子的时候,哪一个店员不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百分的谦卑,万分的热情,推销加上劝诱,恨不得消费者立马掏钱把那么高贵的鞋子买下来?何曾有一个店员会傻傻的说:今天经理不在,对不起,我不会把鞋子卖给你,你实在要买,只能等经理回来?更加不会有店员敢说:今天经理出差,全店关门!

如今,张女士不但劳民伤财,还惹了一肚子的气。在鞋子售后的120天有效期内,店家就是给你耗着,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要怪只能怪自己喽,谁让张女士那么相信出了大价钱购买的美国高端鞋履品牌一定是优良品质加上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