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需警惕“以租代买”成“变相买入”

“衣服租着穿”、“包包租着背”、“玩具租来玩”······随着新兴租赁行业的发展,不少年轻一族可以低成本享受高质量的生活,“以租代买”成消费新主张。看似新兴的消费方式,让那些需要的人方便了很多,既满足了个人多方面的需求,又不必花费很大的成本。可以说是一种很接地气的创新消费方式。

消费者需警惕“以租代买”成“变相买入”

然而,创新的事物往往不够成熟,游走于法律监管的边缘,甚至可能带来麻烦,使人无法放心。“以租代买”背后双方的法律权利和责任却并不明确,消费者需警惕“以租代买”成“变相买入”。

【案例】

去年6月初,家住广州的何小姐在微信公众号中获知,母婴用品租赁APP“宝贝租车”发起了一项名为“1元租车”的活动——消费者只需支付1元租金,就可以租用一台儿童手推车,使用期限是12个月,唯一的条件是提前预支1598元的押金。

消费者需警惕“以租代买”成“变相买入”

根据合同规定,公司收到消费者退回的租用产品并确认不用扣押金的情况下,在3到5个工作日内需向消费者退还押金。何小姐本人内心也认可这种经济、环保的消费模式,最终,她于2015年6月13日,与“宝贝租车”APP的运营公司深圳市宝贝租车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

根据“宝贝租车”APP中的记录,何小姐租赁产品的到期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而根据租赁合同,消费者退还产品时拥有1个月的宽限期,以便对产品进行打包。7月11日,她按照流程上传手推车各零部件照片后将产品寄出。7月16日,“宝贝租车”APP生成处理结果:“退回的货品无大问题,等待商家退款。”

然而,距离退还手推车已过去20余天,何小姐仍未收到1598元的押金。期间,她多次向客服申诉,对方承诺的退还时间则是一推再推。“宝贝租车”客服最后一次回应称“6月下半旬的订单安排在8月30日之前退款”。

如果,商家还是拒绝退还押金,那么租赁者就相当于用押金买了其租赁的物品。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宝贝租车”的行为已属违约,消费者可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平台退还押金。而育儿专家认为,像此次事件中在虚拟平台预付大笔款项的交易方式,背后往往潜藏巨大的风险。相比之下,购买二手母婴用品更环保也更安全。

“以租代买”这种消费模式,消费者首先要明确的其本质是租赁,租赁仅仅是使用权的暂时转移,而不是所有权的转移。“以租代买”有别于传统的分期付款,也有别于房产、汽车等大型消费品的“以租代购”模式,后两者都意味着合同履行完毕时产权属于付款方。“以租代买”,要求租赁人清楚了解租赁的性质,双方的权力义务,注意事项等。

在“以租代买”过程中,消费者租用物品,可能要支付物品售卖价的全款押金,“如果有损伤或者丢失,顾客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简单说,就是用完还得原样给人还回去。事实上,“以租代买”远不止那么简单,除了租赁者的需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还可能还存在风险,押金可能会被延迟归还甚至不还。

年轻人追求时尚生活,热衷创新的消费模式,这都无可厚非,但是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搞清楚方方面面的利害得失,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