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罪与非罪的界定问题。
一、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犯罪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该排除金融机构的*款贷**,主要是因为如果是骗取金融机构的*款贷**的话,构成犯罪的,构成*款贷**诈骗罪。
诈骗罪的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为了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行为人获得财产。

二、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产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三、罪与非罪的界限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现实中存在这种情况: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款项不还,或者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而骗取款项,到期不能偿还。但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存在挥霍一空,有愿意还款并有还款计划,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属于民事纠纷。比如也存在一些借款人打借条后又伪造还款收条的行为,诈称已经还款,但如果对方不是因为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作出财产处分的,不认为是诈骗,仍属于借贷纠纷。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的行为界限
对于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来判断行为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果以代购为名,实质是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没有归还的想法,也无力归还的,应属于诈骗罪。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办企业,资金也是用在企业经营的用途上,但是因为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逃的,仍属于债务纠纷。这跟以办企业为名,捞到钱后立即消失不见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三、诈骗罪的量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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