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清镇警方迅速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整治、惩戒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清镇市公安局持续推进“断卡”行动研判打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租借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等违法犯罪活动。

11月5日,在开展的第三批集中收网行动中,清镇公安成功抓获了杨某、李某、庞某某、熊某某等10名出卖银行卡嫌疑人,经深挖排查,成功掌握其上线为清镇籍的男子祝某某。

通过深入研判,于11月10日在清镇市城区将犯罪嫌疑人祝某某抓获。查清其收购倒卖两卡的犯罪事实,现已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对涉案人员全部纳入惩戒。

惩戒措施包括,对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宝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惩戒期满后,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一旦被惩戒,在个人征信上就会有污点。以后*款贷**或者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账户是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切勿贪图小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身份证件。同时,要保护好个人账户信息,不向他人透露账号、账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如发现非法买卖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审 核:杨 文 任 珂
编 辑:吴 蓉
来 源:清镇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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