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自己微信号租给*子骗**的男子被警方抓获
□文/摄本报记者 韩冰
“网络刷单就是陷阱,千万不要相信。”警方一次次的提醒,仍有人不当回事。6月4日,肇州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网络刷单电信诈骗案,当事女子被骗走9万元血汗钱。“给个甜枣”、“连续刷单才能返钱”这样的套路和伎俩没变,可当事女子还是相信这些谎言了。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肇州县警方发现,这起刷单电信诈骗的特殊之处,有人把自己的微信号租给了*子骗**,间接“协助”*子骗**实施诈骗,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1
陷阱
女子网络刷单被骗9万元
家住肇州县的王女士,疫情期间一直在家呆着,感觉无事可做。5月26日晚,王女士在微信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
“动动手指、在家就能赚钱”看着这些“花言巧语”,王女士一下子被吸引了,这则广告上还写着招聘网络刷单人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王女士加了对方的微信,并了解了刷单的方式。
王女士称,对方通过微信进行了详细介绍,主要就是通过网络刷单换酬劳,刷单多就赚的多。
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王女士试着刷了第一单,没想到仅几分钟的时间,真的赚了近10元钱。第二单时,同样赚了钱。
“其实这一切都是对方设计好的陷阱……”王女士说,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她后悔莫及。
5月26日晚上,刷了几单之后,对方告诉王女士说,这几单是“连单”必须按照要求全部刷完才能返钱。王女士并没有怀疑,继续花钱进行刷单。
5月27日上午,王女士按照要求刷了多单后,对方又称其刷单超时需要重新再刷。而此时,王女士已经按照对方引导花了9万元刷单,对方仍以各种理由继续让其刷单。王女士感到不对劲,马上报了警。
不到24小时的时间,9万元钱就这样打水漂了。
2
调查
有人把微信号租给*子骗**
肇州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着手调查此事。在听了王女士的详细讲述后,让民警感到十分惊讶,*子骗**在后期根本不让她刷单了,而是直接让其通过微信转账,然后对方称帮助代刷。
民警说:“受害人有几次都是直接通过微信给对方转账,而此时的王女士,已是进退两难。”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对方使用的微信注册信息显示,对方就在我市大同区。肇州县公安局研判中心通过案件梳理分析,确认王女士刷单诈骗案嫌疑人之一应该为大庆市大同区的一名男子。
6月4日,肇州县公安局刑侦一队会同研判人员前往大同区,经十多个小时的守候,最终在大同区一小区内将这名男子抓获。据男子交代,他把自己的微信号转租给了一名网友,那名网友每天付给他60元租金。他与这名网友此前就熟悉,在一个微信群中加的好友,此前这名男子也进行过刷单,这次他明知道对方利用自己的微信号进行刷单诈骗,仍把微信号租给对方,致使王女士被骗9万元。
“把微信头像换成了妈妈抱着孩子的照片、把微信昵称也改成了和蔼可亲的名称……”民警介绍说,*子骗**在租用微信号时,特意嘱咐这名男子换头像和更改了昵称,以此来进行伪装。
目前,这名男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肇州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提醒
个人信息不要租借给他人
“通过此次事件,广大市民更该多加注意,千万不要被刷单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民警提醒,首先,“刷单诈骗”是*子骗**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发布兼职刷单信息,许诺事主刷消费记录后将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通常事主在完成前几单任务后很快会得到回报,而当进一步做更多任务时,*子骗**随即以(未完成任务量、网络故障等)各种理由不返款,并不断诱骗事主多次继续刷单付款,最后切断联系就此消失,造成事主经济损失。
此外,民警还提醒说,此案中的男子因明知对方利用自己的微信号进行诈骗,仍将微信号租出获利,变相帮助了*子骗**对王女士实施诈骗,这一点市民要引以为戒,千万不要将自己身份信息或是微博、微信、支付宝账号转借、转租他人,极易出现纠纷不说,有些事情也脱不了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