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消防执法规范 (消防救援队伍疫情防控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队《关于严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日,佳木斯支队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出台《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队伍管理管控“13项刚性规定”》,全力确保指战员不发生疫情和队伍内部高度安全稳定。  一、强化组织引领。机关和基层各级*党**组织每月须研究一次疫情防控工作,基层大队每周行政办公会部署,各级队务会和队员大会适时传达,进一步提升站位,查缺补漏,因情施策。每个大队成立1个*党**员突击队,设3至5个*党**员先锋岗,在灭火救援时成立战时*党**小组,让*党**旗高高飘扬在防疫第一线。  二、严格请假审批。全体指战员、消防文员、专职队员、外聘人员暂停探亲、休假、轮休、调休,禁止离开佳木斯市辖区和驻地辖区,所有请销假均上调一级。若有极特殊情况,需以大队*党**委名义报请支队双主官审批,出省报总队审批,坚决杜绝不假外出、私自批假、未批先走、不按批假地点外出和外出期间随意更改地点等现象。  三、实行封闭管理。机关、基层大队(消防救援站)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除物资采买、监督检查和总队、支队要求的公务公出等必要人员,其余人员一律禁止离开营区,集体活动时须佩戴口罩,特殊外出人员外出期间须从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级要落实社会化服务保障人员的行动轨迹的管控工作、减少外出。  四、强化营区管控。严格执行总队疫情防控营区管理“十不准”规定,配全备足防疫、消毒物资,实施“两必三消一报告”营区防疫模式,“两必”即上班必测温,出营区返回必测温;“三消”即营区每天三次消毒,登记造册;“一报告”即基层大队每天向支队疫情防控小组(张亮)报告本单位防疫消毒等情况。  五、动态轨迹管控。严格落实家庭、单位“两点一线”轨迹要求,禁止以任何理由探亲访友、聚会聚餐和出入公共娱乐场所。对已探亲休假指战员暂停归建(归建日期视行通知),队务督察科和所在大队须以电话、视频、位置共享等形式强化轨迹管控。  六、严格岗哨制度。各级岗哨必须要落实责任,不准脱岗漏岗,24小时坚守岗位,值哨时要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门岗内要设置体温枪、酒精或消毒液,对出入营区人员检查询问时需保持安全距离,并如实登记造册。  七、管控外来风险。坚决禁止家属、亲友来队,因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营区的须落实“一提供龙江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测温、三登记”程序,并设立固定接待点,及时进行洗消。禁止国外代购,所有快递、包裹须在营区外统一消毒后方可签收,并如实做好登记,严禁与快递人员直接接触交接。  八、落实战斗防护。队伍各级在参加灭火救援战斗、抵近执勤、保卫勤务中,要严格执行防疫规定、落实防护措施,归队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对车辆装备进行洗消,对参战人员进行测温消毒。参加驻地疫情防控处置行动,须报支队审批。  九、全面细致摸排。机关和基层要立即开展指战员及共同居住家属、*亲近**属的疫情大摸排工作,凡离开佳木斯市去过、途径、转住“中、高风险地区”的,与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或出现疑似感染症状的,须第一时间上报,视情制定对策。  十、全员普遍谈心。强化封闭管理期间思想教育,跟进落实经常性教育制度,一要逐级谈心,引导认清防控重要性;二要保持队伍、家属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三要因地制宜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缓解指战员压力。  十一、实施就餐管控。队伍各级必须要从严落实分餐制,实施错时就餐、分批就餐,加大对食堂、后厨、餐具的消毒频次,落实食材留样制度要求,保证饮食健康。禁止各级指战员订购外卖、外出采购食品、零食。  十二、严肃防疫纪律。队伍各级全员不准无故失联,必须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遇有情况随叫随到。各级指战员禁止以任何形式发布任何有关疫情防控的不当言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确保不发生舆情事件。  十三、落实报告制度。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瞒报队伍内部疫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并做好续报工作,如有疑似和确诊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支队指挥中心。各大队双主官作为本级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凡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管控不到位、影响防疫工作的,一律倒查追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