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的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人民日报对消费领域的常见霸王条款进行了大起底。
平时看似合理实则并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无处在,现在,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下次遇到以下情况,定要底气十足地霸气维权哦!
电商平台:
清仓商品,概不退换
中消协: 远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法定权利 ,经营者 不能 以“清仓”“尾货”“特殊商品”等名义 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 ,限制消费者行使权力。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教育培训机构:
消费者个人原因,不允许退费
中消协:经营者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不允许退费,或由消费者承担全部剩余课费损失,明显 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 ,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故其所列相关条款 涉嫌构成无效 。
网络游戏:
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中消协:网络游戏经营者作为网络游戏用户服务协议的提供方,规定经营者对游戏内容及服务协议内容享有 单方解释权 或 最终解释权 的格式条款 违反了《民法典》有关格式条款的禁止性规定 ,属无效条款。
餐饮/酒店:
包间最低消费****元
中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第12条也明确规定 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该办法的行为, 最高可处3万元的罚款 。
健身房:
更衣柜遗留物品,不予保留
中消协:俱乐部向会员提供更衣柜,即形成一种 保管合同关系 ,如果物品遗忘在柜内,则俱乐部应选择 妥善保管相关物品 或 将该物品交至公安部门 依法处置。
医疗美容:
相关手术费一律不退
中消协:上述条款 表述不清晰、不明确,没有可操作性 ,一旦发生纠纷,会成为经营者以此推卸法定责任的理由。经营者是否承担退、赔责任应依据其是否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是否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等综合判断,而不能通过格式条款约定减轻法定责任。
房屋交易:
售方原因导致不能出售,只退还定金
中消协:依照《民法典》,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除应当向支付方返还收到的定金外,还应 向支付方赔偿定金数额相等的钱款 ,即 双倍返还定金 。
快递平台:
系统出现问题,免除送/退件责任
中消协:消费者将快递件交付给快递公司运输并支付费用,快递公司接收快递件并承运, 双方实际达成委托运输合同 。快递公司的信息系统出现问题,不能免除快递件的安全保障义务,快递公司应当 尽快修复信息系统 ,然后 按照约定进行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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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游**业:
中途*团退**,一律不退费
中消协:依据《旅游法》,该条款 排除了消费者的法定解除权 ;另一方面,即便因旅游消费者的原因解除合同,旅游消费者也 有权利要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
汽车消费:
车辆使用后有问题,卖方不担责
中消协:消费者有检验义务,应当对车辆进行检验并将质量异议通知经营者。对于无法通过肉眼观察发现、须经使用后方可发现的车辆性能、质量等隐蔽瑕疵,格式条款约定 “交付完毕后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合理地缩短了检验期间,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 ,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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