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以下活动纯属虚构,但相关案例真实。
时值岁末,诈骗行业协会(下称“骗协”)为回顾过往,总结经验,向全体诈骗分子发起了一次“诈骗心得”的征文活动。
文稿要求:
1、主题鲜明
2、案例真实
3、已被抓获
4、......
征文活动开始以来,广大诈骗分子“牺牲自由”踊跃参与,据N/A市检察院官方统计,今年该市共批捕诈骗分子87名。经后期紧张不失公允地评选及网友热心评论,如下作品最终入围,供各位看官赏鉴。
经核实: 入围者均已被抓获,符合参赛条件
1
《试论“互联网+”在*局骗**的有效应用》


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戴某伙同多人先后在Q市两个区县开设了外汇投资管理公司,利用虚假投资外汇平台,通过后台控制客户投资的外汇涨跌,从中抽取客户投资亏损额获利,至案发共诈骗客户人民币约20万元。
检察官评析
现在连诈骗都赶时髦,追求“互联网+”精神,本案嫌疑人巧妙将诈骗融入金融投资衍生工具,通过后台操作,虚构虚假涨跌交易,骗取投资人钱物,诈骗方式新颖,但外汇涨跌随处可见,诈骗犯罪无处藏身。
网友评论
图穷终现*首匕**,任你*局骗**外披羊皮,也掩盖不了犯罪的本质。
2
《浅谈“空手套白狼”的实践意义》


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吴某以送被害人肖某LV包包、卡地亚手镯、两条项链等商品为契机,虚构商品是海外代购且商品被海关等部门扣押,需缴纳关税、押金、运费、退税、罚款等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肖某人民币29万余元。
检察官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天上掉馅饼”的诈骗方式,受骗群体主要是一些喜欢代购的朋友。犯罪嫌疑人吴某巧用朋友圈代购需要提前缴纳关税等合理事由实施诈骗,*局骗**精巧且与时俱进,但诈骗对象单一,被骗时间短,仅局限在海关报税期间,被害人容易警惕,再诱人的谎言也会被识破。
网友评论
百密终有一疏,任你*局骗**精打细算,也熬不过时间的考验。
3
《论“一个爱情*子骗**”的自我修养》


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洪某冒用他人身份与被害人陈某联系,后两人通过微信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两个月间,犯罪嫌疑人洪某通过微信,分别以家人生病、还债务、买手机、彩礼等理由要求被害人陈某微信转账人民币约28万元。
检察官评析
都说恋爱中的男女感性高于理性,犯罪嫌疑人洪某利用这一心理特征,为广大单身男女私人定制*局骗**(单身容易嘛!),在虚拟平台,伪造身份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局骗**高明且步步为营,但虚拟爱情终将回归现实,再美丽的谎言也会被识破。
网友评论
此地无银三百两,任你*局骗**花言巧语,也经不起感情的考验。
4
《推陈出新,“我是警察”的新套路》


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王某、陈某经事先准备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并召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N/A市陈某家中以“被害人包裹藏毒需要受处罚为由,冒充邮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工作人员”的方式实施电信诈骗,骗取他人人民币约5万元。
检察官评析
本案属于冒充公检法人员的一种典型电信诈骗方式,受骗群体从小学到大学,从农村包围城市,犯罪嫌疑人角色分工明确,组织性强,主要通过随意拨打电话,冒充公职人员,以被害人行为需受罚的方式引诱被害人上当。这种*局骗**广撒网,获利多,成本较低,但技术是把双刃剑,痕迹清除不掉,东窗一定事发。
网友评论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任你*局骗**演技高超,也瞒不了技术的眼睛。
文末
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其实诈骗的人也很多,也有他们共同的归路。
老炮们早已总结:诈骗必被抓!

最后,总结陈词的时候:
必须阐明,本文旨在提高读者反诈骗能力,希望各位同行文末积极留言,提供更多更新的诈骗手段,供读者继续鉴赏。
最后的最后,看看刑法关于诈骗的规定: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南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