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交了500元定金 (网上租车被骗定金)

四川绵阳一位市民在网上租车,预先给了2000元定金。后来他因为生病住院无法实行原定计划想退定金。结果租车公司称这是定金而不是订金,不能退。

租车被骗订金,交了租车订金300起诉要多少钱

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的时候,市民张先生某网站上找到一家网约车租车公司,希望能租一辆汽车来跑网约车挣钱。不料交了定金后自己却生病住院了,出院后,张先生因身体不适打消了跑网约车的念头,但对方却不愿意退定金。

“交完2000块钱的第二天我就住院了,我找到租车公司想退钱,但对方不认了。”据张先生说,住院当天他就给租车公司打了电话要求退钱,但对方说公司总部在外地需要申请和走流程。“我再去找,他们又说要退钱的话除非找个人来顶我的名额,我就觉得这个不合理。”张先生说到。据了解,张先生后来拿着写有“租车定金两千元”字样的收据找过工商部门,但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该收据上没有公司公章,属于个人纠纷。

租车公司的负责人则表示,事情已经发生半年多,具体细节说不清了。“当时车已经给他准备好,但他很久都不来提车。他又只有一张没盖章的收据,况且收据上是‘定金’,就是已经定了的意思,不能退了。”

据了解,张先生一直在试图与该公司沟通,想要回这笔钱,但至今没成功。

那么“定金”和“订金”,这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消费者应该如何分清?成都晚报记者就此咨询了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黄铖律师。

黄铖律师解释说,“定金”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当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时,如果交付定金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是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不具备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先期支付行为。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对于张先生一案,因目前除收据外无其他更多证据,所以不便评论。

律师提醒,“定金”和“订金”两者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含义,“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不可退,“订金”则可退还,消费者在签合同或者开收据时一定要注意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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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晚报新媒体记者:王雅妮

编辑:邓文博 责任编辑:李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