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子结婚的钱,我全部准备好了。儿子结婚的费用我全部都准备好了,但是我现在却一分钱也不想为他花。因为我实在接受不了女方提出的要求,才说出了这番无奈的话。
事情是这样我就有一个儿子,大学毕业以后留在广州工作,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女方想要我儿子跟他一起去长沙发展,长沙很不错,这样也可以离自己的父母近一点,将来照顾父母也方便。
对于婚房,要求我们帮他买个二手房就可以了。但是前提条件要为他父母留一间房,彩礼就像征信的给个16万6就行。我儿子把这件事情跟我说了一下,我瞬间就明白了。

我就开门见山问我,你意思就是说我们出房出彩礼,然后你去倒插门。我们辛辛苦苦那么多年,然后给别人养了个儿子去养老。是不是结婚以后,我们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你,也看不到我们的孙子孙女。如果说哪天我们想去看你们,我们是不是还得去外面住酒店,或者在你们家打地铺,而你们和丈母娘一家其乐融融。合着我们虽然是娶媳妇礼俗,花钱嫁了一个儿子。不好意思这个冤大头我绝对不当,我也做不到那么大度。

儿子听完我说,一下就有点不高兴,说我们思想太落伍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什么上不上门,在哪生活都不是一样。更何况以后孩子也是跟着我们家姓。
听完他说了这句话以后我深思了片刻,就像儿子表明了我自己的态度,我就说你们如果留在昆明,车子房子我全部给你们准备好,彩礼三金五金我一样都不会差。但是如果你们非要去长沙,你们就自己操办自己的婚事,我就管不了了我也不想管。如果说你要去做上门女婿,只要你同意,我也没有什么意见。房子什么他们说了算,还有也不要拿孩子的姓氏来说事,跟不跟你姓我觉得无所谓,你说连自己的儿子都指望不上,还能指望上孙子,我们也不会催生。如果你们生了孩子以后需要我去带,那我就去。如果你们想要我掏钱,给你丈母娘去带孩子,是万万不可能的。你们趁早也不要有这种想法,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

我们是男方,娶媳妇就按规矩办事,花多少钱我都高兴。但是如果找女婿,一切听从女方的安排,让他们去办就好了。总不能让我们掏空家底,去给别人养个儿子。家人们你们觉得我说的对吗?你们能接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