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影子,加点盐风干等老的时候下酒”从此,法律的归于法律,情感的归于隐私,企业归于经营。生活归于宁静。新年在即,我们与往事干杯。与未来畅饮。——当当网原CEO李国庆
本周我被这段文字戳了心。当当网的创始人李国庆和前妻俞渝曾经是家喻户晓的明星创业夫妻。两人携手创立当当,历经艰辛将公司推向海外上市,本该迎来童话般的结局。
没想到之后剧情急转直下,围绕公司的利益和权力,两人矛盾开始不断激化,直到在网上公然撕逼。先是李国庆在节目上怒摔水杯,声泪控诉俞渝为了钱,步步紧逼。这边俞渝毫不示弱,在朋友圈发布长文,指责李国庆夺走了1.3个亿…
复盘整件事,悲剧的背后其实还是一个刺痛人心的古老话题:钱与人性。

在利益面前,人性经常不堪一击。这些年我受理过很多经济诉讼,朋友间的借贷纠纷几乎绕不开这个话题。很多对峙公堂的当事人,曾经都是好朋友、甚至亲兄弟。
所以,每每被当事人问到“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之类的问题时,我越来越觉得不好回答。因为很多时候,在人性的问题面前,哪怕是庄严的法律有时候也无能为力。
我时常在思索,帮当事人打赢官司是律师的使命。但如何帮助当事人避免人性的悲剧,才是我们法律从业者的究极命题。所以,我结合这些年接触的案例,为大家制作了3幅《借钱图鉴》。图鉴反应了借贷纠纷中较常见的因人性导致的3类“坑”,然后我们按图索骥,共同来探索如何脱坑的秘密。
01 三幅代表性的“借钱图鉴”
- 图鉴1:借据

老孙和老李两人是鄂西老乡,都在开发区里跑货物运输。2016年7月,老李提出向老孙借7万,用于老家房子装修。老孙虽然手头也不宽裕,但想着都是老乡,就把钱借给了他。老李给打了借条,约定年底还款付息。
然而到了2017年春节,老李并没有还钱。节后,老孙多次上门讨要,老李总是避而不见。无奈之下,老孙只好向法院起诉。
庭审时,老李依然没有出面,只是通过委托人向法院主张,自己虽然打了借条,但并没有收到7万元现金。法院要求老孙提供支付凭证,老孙称自己年龄大,不习惯银行转账,当时是从家里拿了7万元现金,用纸袋包给他的。除了借条没有其他证据。
法院经审理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一审判决驳回了老孙的请求。
法律解析:
《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款贷**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210条规定,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了对于借贷内容双方形成合意之外,还要求出借人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才算正式成立。所以,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而非“诺成合同”。单凭借条,只能确认双方达成合意,无法确认款项是否交付,而孙除了借条,也无法拿出其他的证据。因此,法院驳回了老孙的诉求。
图鉴感触:我们先不谈法律条款,把画面先定格到老孙身上。日常生活中,像老孙这种厚道人有很多,借钱给朋友的时候,想到彼此熟悉就很自然地麻痹大意。从而漏掉必要的借款手续和证据,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掉进“人性的陷阱”。
俗语云,好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被信任的人背叛,这是人性的悲剧。
- 图鉴2:利息

阿程是经开区的一位火锅店老板,经过多年苦心经营,积累了一些资金。2014年8月,他的初中同学老姜过来找他借钱,说是做木材生意需要100万周转资金,借款期限1年并承诺按月息1.5%支付利息。
当时阿程账上正好有笔闲置资金,于是答应借款。双方现场手写借条,过了一个星期阿程就按约定把钱转了过去。
之后的几个月里,阿程每月都按时收到老姜转过来的利息1.5万元,直到春节,突然接到老姜电话说,开春生意不好,每月利息能否减半。
阿程虽心有不悦,但想着做生意都不容易,于是也勉强答应。他这时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当时老姜手写给他的借条上,并没有注明利息。不过想着之前的利息都在按时支付,所以也没提。
2015年8月,借款到期,老姜只归还了一半本金。另外的50万,他反复承诺当年底付清,阿程没办法只好同意,但之后再也没收到每月的利息。转眼到了年底,阿程依然没有收到还款,终于忍无可忍在2016年开年后,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老姜偿还本息。
此案事实明确证据充分,法院经审理后很快判定阿程胜诉。不过阿程主张的利息却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庭审中,被告方代理否认借款利息,主张之前每月的还款都是本金。虽然阿程也主张,借条上虽没有写明,但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5%,在最初的几个月,有每月利息转账单据。
然而由于双方的借据上没有明确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还是会参照最高院的解释,不会对没有明确约定的利息做出支持。
图鉴感触:让我们还是将画面聚焦到阿程身上。阿程穷苦出身,靠自己拼搏好不容易攒到人生的第一桶金。饱尝挣钱艰辛的阿程,借钱出去的本意肯定是想收利息的。所以,在打借条的时候,他未必没有意识到,只是一怕伤了同学面子,更不愿意让同学小瞧自己。就对利息要求,故意模糊处理。
但我想说的是,利息不光是收益,也是给借方一定的还款压力,是一种人性的制约。对于朋友间的大额借贷,我一向主张亲兄弟明算账。相比于处处退让模糊处理,不如丑话说在前头,提前订好规则,这样反而可以更好的平衡双方关系。
古语云,斗米养恩,担米养仇。不加原则的善良,只会踩上人性的陷阱。
- 图鉴3:时效

老张和老宋是批发市场的邻居,老张卖文具,老宋做五金。2009年3月,老宋想买辆货车,缺八万块钱,于是找到了经常一起喝酒的老张。老张很爽快,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老宋很感动,当场打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到期还本付息。第二天老张就把钱转了过去。后来每逢过节,老宋经常买东西去老张家表示感谢,一来二去之间,两人越来越亲密。
2010年底,老宋的房子租约到期搬离了批发市场,到开发区去新租了铺面。临走前,还专门拎着酒肉到老张家来道别。酒足饭饱之后,老张提了下借款要到期的事,老宋借着酒劲满口答应。
然而次年3月借款期满,这时老宋却给老张打电话说,新换了铺面,客户不稳定,手头没钱,想推迟1年再还。老张也是个性情中人,听完老宋的诉苦,也就答应了。
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老张一直觉得金额不大,碍于面子也没有进行催要。直到2017年,儿子结婚要凑钱,他实在忍不住跑去找老宋催要。然而,老宋还是始终绕圈子,就是不愿意还钱。最后,干脆脸一黑,关门不见。
老张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他告到法院。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一审驳回了他的请求。
法律解析: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上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力,提高诉讼效率,都会设置“诉讼时效”。西方有句谚语叫“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诉讼时效的设置正是为了提醒人们积极主动的去寻求法律帮助。按照规定,绝大部分借贷纠纷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是3年。本案中,诉讼时效超过3年,同时,老张也无法提供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合理证据或理由,所以一审败诉。
图鉴感触:看到这里,很多朋友都会同情老张,鄙夷老宋。是啊,法大还是情大,这历来是我们学法律的经典问题。这些年来,我接触过不少和老张一样的当事人。虽手上证据确凿,但因错过时效而无比懊悔。不过我们捶胸顿足之后,冷静反思,这又能怪谁?当初老张拖来拖去,说到底就是磨不开“面子”。
钱和面子,是宿命的死敌。死要面子活受罪,这是人性的通病。

以上的3幅图鉴,其实反应了借贷纠纷中的最常见3个“坑”:借据、利息和时效。有句话叫“借钱考验人心,还钱暴露人性”,朋友间借钱如果处理的好,是雪中送炭。但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暴露人性的短板。接下来,我就结合诉讼实践经验,从如何规避风险的角度,为大家提供3点参考和建议。
02 如何规避民间借贷中的常见风险
(1)借据要规范,转账留存底

书写借条时,有以下6点注意事项:
①借条的填写人必须是借款人本人,不得由他人代写。尤其是借款人签名,必须本人书写,而且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②附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证号码等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信息,确保借贷主体信息准确。
③借条内容尽量简洁,逻辑清楚,不产生歧义。除非情况特殊,否则可以不书写借款原因,以免万一发生诉讼,会成为附带条件的民事行为,形成抗辩理由。
④借条的纸张必须完整无损,确保所有内容都在一张纸上,不能有涂抹或者裁剪,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⑤借款和还款日期必须注明,借款金额等采用中文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对照的形式。
⑥利息约定必须合理合规,这点后文会详细说明。
总之,一张规范的借条是确认借贷关系成立最关键的证据。此外,转款不要用现金,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保存好转账凭证,作为款项交付的凭据。
(2)利息约定要合理

①借贷期内的利息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被划了两条线:24%和36%。不高于24%的部分,受法律保护;24%到36%之间的部分,法律保持中立,支持维持现状;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已经支付的利息,可以要求返还。
②逾期利息的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逾期利息,遵从“有约从约”的原则。只要不超过年利率24%,按照约定计算执行。即使没有约定的,也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比照同期银行*款贷**利率或者借款期内利率,计算逾期利率。
关于利息,简单来说就是两点。一要在借据上做出明确约定;二要注意利率区间,设置太高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3)诉讼时效要注意
①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的计算一般是从借条约定还款时间届满的第二天开始算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话,情况就比较复杂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应当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期限,超过准备期限未还款的,自期满的第二天算起。
- 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而借款人明确拒绝,从告知后的第二天算起。
- 如果双方重新约定了还款期限,就从新的还款期限届满后第二天起算。
②诉讼时效的中断
《民法总则》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为保持诉讼时效,在合同履行存在风险时,可以依法采取中断诉讼时效措施。中断诉讼时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起诉。除此之外,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请求也是中断诉讼时效的有效方法。不过采取这种方法时,要注意留存相应的证据。具体来说,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 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请求履行的相关文书,并留存文书送达到对方的证据。
- 出借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催款通知等常用联络手段,来将履行请求送达给对方,并保留送达证据。

总之,朋友之间相互借钱,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借款证据 、利息和时效是三个最容易出问题的点。为了规避这些问题,我们在借款的时候要确保借据规范,约定合理利息。一旦意识到借款履约有问题,要尽快确定应对方案,避免时效过期。
03 结语
把朋友的恩怨,加点盐风干等老的时候下酒”从此,法律的归于法律,伤心的归于过去,吃亏带来成长,生活还要继续。新年在即,我们与往事干杯。与未来畅饮。——双哥说法
李国庆不愧是北大才子,先不论是非,这句话的确能点燃人内心深处的感性。所以,我也想借他的这句话,抚慰所有在借贷纠纷中受伤的心。

很多人说,永远不要借钱给朋友。这话我曾经也很认同,然而这些年的创业经历改变了我的想法。因为不像之前只管自己,有了公司后开支巨大,稍有意外就会碰到资金吃紧。
去年春节前,我就因为一笔*款贷**没有按时到位,结果出现26万的资金缺口。当时还有两周就要过年,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时我的一位高中同学从深圳回来,一起吃饭的时候看到了我焦虑。问清情况后,二话不说给我转了30万。连借条都不让打,只说了两个字,喝酒!
春节后*款贷**下来,我马上把钱还了回去,同时按我们民间借贷规矩支付了利息。没想到,他本金收了,利息又给我转了回来。我正纳闷时,收到了他的微信,还是那熟悉的语气:别跟我扯利息,请我喝酒就行!
从那以后,我只要到深圳,无论再忙我总会找他喝酒。好友的一杯温酒,是疲惫的都市生活中最好的慰藉。
人性有时确实经不起考验。
但经得起考验的人性,就是生命最绚烂的美丽。
所以,请一定善待每一位愿意借钱给你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