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协议编号:Ht0001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址:

乙方: 房号: 号楼 单元 房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社区地下车位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项目 号地下车位出售给乙方使用,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该地下车位按政府目前政策为使用权,并无产权。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该车位的总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且(提供/不提供)发票。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车位定金人民币壹万元,余款

人民币 元在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且不提供发票。

3、银行分期付款

乙方逾期支付约定的款项,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为车位总价款的万分之六,且甲方有权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将该车位另行出售给第三人。

三、使用期限

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与该地下车位所属楼座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相同。

四、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交齐总价款之日起三日内将地下车位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与物业的交接手续(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

2、乙方应在使用期间按年度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车位管理费。车位管理费以乙方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管理协议为准。

3、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乙方不得违背国家物权法及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

(2)乙方不得将地下车位用于停放车辆外的任何用途;

(3)乙方不得在地下车位放置任何无法移动的固定设施、设备;

(4)乙方不得在地下车位范围内的管道上悬挂重物;

(5)乙方不得触动有关阀门;

(6)乙方不得在地下车位放置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的等可能破坏地下车位的物品;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给乙方时的状态;

(8)禁止其它与停车用途不相关的一切行为。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社区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制止,乙方拒不听从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此造甲方或物业公司、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据实赔偿,若由此导致甲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甲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乙方追偿。

4、乙方已充分了解所购买车位的状态及权属等情况。

5、标的物风险自交付之日转移。

五、乙方是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认同本协议内容的前提下签订的本协议。

六、凡涉及车位使用人变更的,乙方应告知物业公司,在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变更使用人。

七、此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八、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物业公司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