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各式各样的征文活动层出不穷,高额的奖金、至高的荣誉都吸引着创作者们为其投稿。然而在这中间,也有不少活动偏离了征文本身,甚至有意无意地埋下“陷阱”,准备不动声色地割一波“韭菜”。
举办征文还能照顾?
我当时心里就觉得好笑,
搞场征文大赛就像儿戏一样。
而他在电话中说的一大堆话,
也无非是推托,
不想为了一个作者再走领奖审批手续,
再找主管领导签字,给上头增添麻烦。
说到底,倒不是主管单位领导想省一千块钱,
而是编辑不想为了作者,
在他的主管领导那里,
落个“办事不力”的评价。
2012年,我偶然参加了湖北一个单位组织的征文活动,获得了优秀奖,从此,我关注起了网上那些层出不穷的征文活动。业余爱好写作的我,看到合适的征文活动,就投稿参加。到现在,累计获得153个小奖,其中一等奖16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39个、优秀奖48个,其他以“入围奖”、“参与奖”、“佳作奖”、“优胜奖”、“好故事”等名义出现的奖项20个。最多的是2015年,获了35个奖。
参加各类征文大赛,酸甜苦辣咸均有,伴随写作之路,有风雨也有彩虹。
01
最开心的奖
2015年秋,我去邯郸出差,突然接到了中信银行一个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我一篇作品在他们举办的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奖品是一台40英寸的海信牌液晶电视。
当时,我们家看的还是以前的“大铁疙瘩”彩电,正准备买一台液晶电视,把老的换下来。
我高高兴兴地前去,把液晶电视领了回来。这台彩电,在我心中的“意义”非凡。
小时候,我跟随父母去县城,城里供销商场那边经常搞抽奖活动,场面非常热闹,奖品是电视机、洗衣机、自行车。谁要是抽到这类奖品,那就是撞到了大运气,周围很多人都会羡慕。可惜我和我们家人都没有手气,从来没有中过,只有羡慕别人的份儿。
而今,凭一篇小小的作品,就换来一台液晶电视,这不是像当年参加抽奖活动一样,也撞到了好运气?奖励的一台彩电,意义大于金钱奖励,弥补了我从小时候起心底潜存的一点儿遗憾。
让我意外的是,这次活动,我还投了一篇作品,署的是一位朋友的名字,获得三等奖,奖品是一台电磁炉。
我这人中奖后,愿意与人“分享”,经常会请别人的客。而且这个三等奖作品是署的朋友的名字,我就把电磁炉送给了朋友,也算是“有福同享”。
这台液晶电视可以连接互联网,我们家装着宽带,电视连上网络后,看的节目更加丰富多彩了。至今,这台电视还放在我们家客厅,陪伴着我们这个虽小但温馨的家。
对每个作者来说,每一篇获奖作品的背后,可能都有一份独特的经历,也许有的值得说道,有的普通无奇,不值一提。
对我来说,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我的一篇获奖散文《王金庄田园的“彩色风情”》,源自于一次“地方委托宣传”加“个人凑伙帮忙”性质的创作。

2014年,一位朋友接了一个宣传乡镇的活儿,打算征集一些作品,出一本内刊。有的文章是以前有人写好的,有的需要采访有关人员后再创作。其中一个宣传对象就是王金庄。
文友找来几个人,包括我,一起去王金庄村采访,再按照这个村子所体现出的毛驴、石头房、特色种植、农家乐等几个文化主题,分工创作。我选的是“特色种植”。
像这种帮忙式的创作,稿酬是忽略不计的。文友们之间经常开玩笑说,写文章赚的钱,还不如扫大街、搬砖省心、来得快挣得多。不过,因为是爱好,很多人也不会计较时间、成本和收入,纯粹属于自娱自乐。
而令我和一些文友都想不到的是,就是这篇创作上带有“帮忙”性质的作品,2015年,在《*党**建》杂志和*党**建网联合举办的“美丽中国•文化乡村”征文中获得一等奖。
02
有名无实的奖
参加征文大赛,多半人是冲着奖金或奖品去的。不过有些活动,即使获了奖,也拿不到征文主办方的奖励,原因有时是作者,有时就是主办方的缘故。我多次碰到这样的情况。
一次,我参加一个网站举办的博客征文大赛,作品内容不长,都是几句话。我投了好几篇。可等我从网络上得知获奖消息后,已经超过领奖时限一个月了。

原因是,博客征文获奖消息是通过网站消息“一对一”推送,同时,主办方在报纸上公示了获奖作品标题和作者网名,要求获奖人员主动联系编辑领取,过期不候。
因为我没有及时登录网站收看消息,也没看那份报纸,所以错过了领奖期。
可我投的一篇作品获的是一等奖,奖金是一千元,还不薄,我就想争取回来。我按照报纸上公布的电话,联系上了网站编辑。编辑说,领奖期过了,就不能领奖了。同样一件事,立场和出发点不同,想法就不同。我想,征文启事中没说领奖期限,你们凭什么单方面宣布“过期不候”,这不是违背自己作出的公开承诺么?
于是,我登录网站主管单位网,通过意见箱,投诉了此事。
没想到,网站编辑很快给我打来电话,说奖金是通过主管单位审批,集中发放,手续挺麻烦,不会为了一个作者单独搞例外,希望我能体谅,如果网站下一次搞博客征文大赛,再照顾下我,如此云云。
举办征文还能照顾?我当时心里就觉得好笑,搞场征文大赛就像儿戏一样。而他在电话中说的一大堆话,也无非是推托,不想为了一个作者再走领奖审批手续,再找主管领导签字,给上头增添麻烦。
说到底,倒不是主管单位领导想省一千块钱,而是编辑不想为了作者,在他的主管领导那里落个“办事不力”的评价。
说实话,我这人不爱跟人讨价还价,不愿跟人争执。既然人家打电话过来表明了歉意,我想,我也没有必要为一点儿小事弄得双方不愉快,影响彼此的心情。所以在听了编辑解释了一大堆话后,我在电话中大度地说,既然这样,那就算了,我理解,没事。
这次博客征文有个缺点,就是不要求投稿人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经过我这次投诉,主办方后来学乖了,再组织博客征文大赛时,要求每位作者通过指定邮箱,再发一份作品,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和电话,以方便获奖后联系。
还有一次,我参加外地一个单位组织的征文,一篇作品得了个优秀奖,对应的奖品是当地一家书店价值300元的“购书卡”。这个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到我,口头上替我考虑得很周到:“如果把卡寄给你,这么远,你也不可能拿着书卡跑到我们这边买书。这样吧,我们再商量一下,随后找个名目,看怎么兑现你这笔奖励。”
我当时还想向对方说,让书店寄几本书也行,可听对方口中的意思,可以将购书卡兑成钱,寄给我,我要书的念头也就没说。
后来领奖这事还是黄了。一方面,我估摸,那个单位人事变更频繁,事情往后一拖,经手人到了别的岗位,接他岗位的人不知道这事,兑现征文奖励之事也就不会有人管了。另一方面,我也没打电话索要。毕竟征文结果出来后,人家主动打电话联系,说话温和,在领奖这事上还替我想得那么周到,我再打电话去催,不是显得自己太“小心眼”吗?所以我没好意思为了300元再去追讨。
03
参赛中的困扰
在我参加的征文活动中,困扰人的一个现象是,一篇获奖作品,它为什么获奖?好在哪儿?没有获奖的作品,是不是就不如获奖作品?参赛次数多了,我想,有的作品确实出众,但是有时候投稿获奖,也需要一种机运,运气不到,忙也白搭。而我有一篇作品,感觉就是碰到了“十年一遇”的机运。
2006年,我创作了一篇小小说《灵魂的洗礼》,内容讲的是:某单位稽查局长暗下收取不义之财,明里他又去资助了一个患癌症的小女孩。有一天,他突然收到希望工程一封信,信中感谢他两年来陆续捐钱。可他并没有汇过钱,觉得希望工程的人肯定是搞错了。后来,他从小女孩留下的一封信中才知道,那些钱是小女孩恳求妈妈转给希望工程的,而且在信中,小女孩对他表达了由衷的感激和敬佩。稽查局长心灵上由此受到极大的震动,主动自首坦白。
最初,这篇作品仅被一个文友编发在一个传播不广的内刊上。几年来,我将作品投往很多刊物,参加了很多征文,可全都如泥牛入海,没见一个回音。我也怀疑,是不是这篇作品写得挺“垃圾”,没一个编辑愿意用?
2016年,四川绵竹市举办“国税杯”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我又找出这篇小小说,也懒得费劲改动,只是将文中小女孩写信的日期变了下,其余一字未动,投了过去。

没想到,就是这篇沉箱十年的小小说,获得了一等奖。所以我想,对创作者而言,努力很重要,但是,机运同样重要。
征文获奖,是一件让人很高兴的事。但是有时候获奖,也会遭遇一些烦扰。2018年,我参加一个征文活动,作品获得了二等奖,没想到获奖后,在作品公示环节给我和主办企业都带来了一点儿“不快”。
那是某市作协和一家企业联合举办的征文,我投了一篇作品,主要内容是:“我”下企业检查,企业老板塞给我一个五千元的红包,“我”第一次收礼,忐忑不安地拿回家。为了甩掉这个“负担”,“我”以孝敬父母为名,去县城买回一台彩电和几瓶好酒。可没想到父亲怀疑几瓶酒是别人送的,他晚上找我喝酒谈心,谈起了家中勤俭持家、廉洁做人的传统,让“我”深受触动。次日,“我”从自己的银行卡里取出五千块钱,还给了企业老板。
征文主办方在一个微信公众号里,对获奖作品进行了公示,并建了一个微信群,将所有获奖作者拉了进去,便于联系发放奖励之事。
我的作品公示后,其中一个获奖作者加了我微信,他在微信中说我:“你收了五千块钱,又把钱花了,然后又还给对方。这种行为也属于贪污!”
我解释说:“我这是小说。”
对方说:“你自己领了奖,自己知道就行,没必要公示作品。你赶紧让主办方撤下来,这样影响不好。”
我从来没收过企业黑钱,人没问题,在作品中塑造了一个“知错就改”的“我”,自觉小说内容也没问题。我心里还好笑,暗想,难道说,我在作品中应该写上,我收了钱隐瞒不退,这才对!那这是什么价值观?我这篇作品还能入围获奖吗?
我没有想太多,觉得作品没问题,也没有联系主办方撤稿。再说,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以防抄袭,这也是活动的规则,我必须遵守。
出乎意料的是,我那篇作品很快从微信公众号中撤了下来。有一个文友还在微信群中问主办方,我那篇作品为什么不见了?主办方回答,这篇作品不适合公布。
傍晚,某市一个熟人给我打电话,聊了几句话后,直接切入了这篇作品的事,言辞婉转,让我再修改一下。
我心想,我都把奖领回来了,还费那个劲干什么。所以我说,已经获奖了,奖也领了,没必要再费力气了。
这位熟人也只是例行公事般,问几句,没想多过问,说:“我还以为你没领奖呢,已经领了,那就算了。”
通过这番谈话,我才知道,有人认为我那篇作品内容不妥,将情况反映给了某市级单位,那个单位就联系征文主办方,将我的作品撤下来,并通过我这位熟人,让我再修改一下。
谁这么无聊,告发我作品有问题呢?不用猜,我也知道,肯定是微信里提醒我撤作品的网友了,我的作品无意中触碰到了他的“职业荣誉神经”:某部门人员管理企业,竟然收钱,就算在文章里把钱退了,那也是给某部门抹黑,影响不好。
这件事无非是“小题大做”,从公而论,这篇作品没有问题。我想,正好,不在网上公示,我可以换个名字,继续往别的刊物投,否则,人家一看网上有,投的是“二手稿”,肯定不会用了。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后来,我这篇作品被两家刊物刊登。
04
形形色色的“坑”
在征文活动中,也有形形色色的“坑”,引诱人往里面跳。
一次,我投稿参加北京一个社团组织的全国征文大赛。征文结束后,我收到对方寄来的一份邀请函,告知我某篇作品获得二等奖,特邀请我到北京某地参加颁奖活动。函中附有一张彩页宣传照,上面刊登的是往年举行颁奖活动的盛况,图片标明是前某某某领导、社会某某某著名人物参加,并给作者颁奖,显得非常正规、隆重。不过,住宿、餐饮、作品入书等费用需要作者自费。我心想,这哪是举办什么征文和颁奖活动,分明就是推销酒水、住宿、卖书赚钱,作者除了得到一张徒有其表的获奖证书,一无是处,所以我没去。我估计,这种活动,发获奖证书就如同发广告纸,满天飞,只要作者不吝啬钱,想要多少个“一等奖”都给。
还有一次,我参加某协会组织的征文大赛,活动有个规则:按微信投票数量排名,而且,给作品打赏1块钱,可以折合成5票,计入作品得票中,但是打赏的钱不还,作为平台运营费用。我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随手投了一篇,并将作品转发到朋友圈里,请朋友们帮忙投票。
有的朋友看到我的作品,就几块、十几块的打赏,以为我能收到。我怕浪费朋友们的感情和心血钱,赶紧纠正道,打赏钱都是归平台,不会给我,朋友们这才住了手。因个人影响力有限,靠同事和亲朋好友拉到的票数也不多,作品自然未入围获奖名单。
而征文结果公布后,最终获得第一名的作品,得票数也不过一万多。我突然想,假如那些影视明星也来投稿参赛,他们随便写个稿,哪怕水平不怎么样,甚至出手划个圆圈,按照他们的号召力,拿个几百万、几千万的投票数,也可以说是轻而易举。按这样推断,是不是“圆圈”也能得征文大赛一等奖?自然,像这种活动,人家大明星才不会关注,参加这种大赛,还掉人家身价。
之后,我怀疑这类征文活动本身带有“敛财”的目的,性质并不单纯。再后来,网站上再出现这种靠投票排名、并以打赏钱折成票数的活动,我一律当*子骗**看待,没再参加。
又有一次,某文学刊物面向全国举办征文活动,奖金还挺诱人,一等奖上万元。我投了几篇。没过多久,我的邮箱里就收到了刊物的回复,恭喜我的作品顺利入围大赛,本次大赛采取纸质投票的方式,按票数论优。投票卡印在每期刊物后面,复印无效,作者必须购买刊物,自行投票,买的越多,投票量也就越多。
这种低劣的*局骗**,我一眼就能看穿,这哪是搞什么文学有奖征集活动,分明是想借征文大赛,销售他们的刊物,卖书赚钱。
我没理会这个邮件回复,也没再关注这个大赛。
后来,我在网上浏览,偶然发现,有人公开举报这家刊物的欺诈之举,一些在征文活动中挂名的单位则站出来,公开否认与这次征文活动有关。
至于这次征文活动最后的处理结果,我没持续关注下去,但估计会不了了之。
我还参加过几个网站组织的长篇小说、中短篇故事征集大赛,也没得过奖。不过,我对征文中这样一类规则持怀疑态度:凡是投稿的作品,均上传网站公开,而且,作者不能自行撤下。这种征文规则,实际上将落选作品另投他门的出路给“堵”了。
要知道,对一些运行规范的网站来说,为了保证自身最大利益,避免发生纠纷,他们会要求作品首发。如果作品已经出现在别的网站,除非可能大火的作品,他们的编辑一般是不会给予重点关注和签约的。
所以我想,表面上看上去,一些网站在征文中开出的奖金十分诱人,实际上绝大多数投稿作品都填了网站的“坑”,很多作者辛苦一场,都沦为了帮网站聚人气、赚广告点击量的“免费码字工”。

因此我认为,要改变一些网站以征稿为名、行骗稿之实的“灰色规则”,还需要一种“政策保驾”,那就是作者参加这类网站征文,如果没有获奖,作者拥有自行撤下自己作品的权利,以便于作者向其他平台投稿,这样才能彰显公平、公正、合理。
还有一种“鹤立鸡群,独孤求贤”式的有奖征文,主办方显得高傲而豪爽,有的开价几十万、上百万,只求征集一部满意作品,有的征集一条广告语,奖金十万。我没中过奖,只是怀疑,这不过是主办方弄的一个“噱头”,目的是为了让别人注意他的项目和企业,包装和宣传一下自己而已,至于奖金,估计是把钱从自己的左口袋掏出来,再放进右口袋里,是不会流出去的。
05
收场不同的结局
各类有奖征文活动,有的能够善始善终,有的中途夭折,有的有始无终,有的拖拉无果,要受各种因素影响。
我参加过几个征文活动,由于投稿的人不多、主办方征集到的稿件太少,活动夭折。
有一些征文活动,主办方不想兑现奖金,故意往后拖延,等拖得时间长了,别人都忘了这事,参赛人也懒得过问,评奖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据我亲身参与的一些征文活动来看,在各类征文大赛中,信用度最高的是政府一些部门、知名媒体、刊物,以及将活动视为公益事业的协会、团体、企业,他们举办征文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宣传。
相比之下,举办征文的目的就是冲着钱去,这种征文的结果往往最容易被人在幕后进行操纵,*局骗**较多。
此外,如果征文奖金较高,即使一些看似正规的部门、网站、公司,甚至在活动中拉上一些知名人物站台、撑腰,由于评奖过程难以做到阳光、公开、透明,有的也是*局骗**。
而且,即使一些靠谱、正规的征文活动,延期评奖也几乎成为“家常便饭”,非常常见。
对投稿人来说,最关心的还是领奖环节。
有的征文,启事中未提及物质奖励,一般情况下,这种征文结果出来,主办方是不会给作者发放奖金、奖品的。好一点儿的,给作者发个获奖证书,再差一点儿的,主办方发文表彰、通报一下即了结。我得过的奖项中,有一些就属于这种情况。
有的征文,启事中承诺会给予获奖者一定物资奖励。因为这个“一定”可回旋的余地太大,通常活动结束后,奖励不会太高。有的是给几百元,有的会寄给获奖者一件纪念品,还有的存在“糊弄一下”就算的行为。
一次,我参加一个单位组织的征文活动,启事中提到要给予获奖作品“一定奖励”。我的作品得了优秀奖,结果公布后,主办方很讲排场,在一个地方电视台举办了一个颁奖活动,中间插有节目表演,但是,不管是一等奖,还是优秀奖,都是给每个获奖者颁发一本证书,再发放一本内部印刷的知识问答宣传书。

我估计,一本书的印刷成本费也不过七八块钱,发给别人也没人看,但是,举办这场电视颁奖活动的费用要好几万块。所以我想,主办方只是想借活动形式和声势给自己脸上沾花,根本没有想到文字创作也是一种劳动,需要彼此尊重和等价换取,因此,在颁奖环节,敷衍一下作者了结。
而在正规的有奖征文活动中,只要主办方在启事中承诺什么奖励,不管结果公布有无延期,都会如约兑现。不过,其中也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在大多数征文中,三等奖、优秀奖的奖励并不会高,有的四五百,有的二三百,相当于正规杂志刊登一篇作品的稿费,甚至比刊物稿费还要低,只有一等奖、二等奖的奖励会让作者感到“可观”。
这些年来,我参加过各种各样的征文活动,题材有小说、散文、诗歌、微电影剧本、论文等。除了奖金,征文主办方邮过来的奖品也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有移动硬盘、U盘、书籍、酒、网上商城购物卡、辣椒酱、话费充值卡、景区门票等。
只是可惜,那些门票全白给我了,我生活和工作的所在地距那些景区很远,不可能为了享受一次免费游,再跑到外地参观。
在征文参赛中,为了增加中稿率,除了多投稿件,我在文章中也用过别人的名字,包括身边亲友和一些同事。因此,在一些征文活动上榜名单中,有时是我的名字,有时是亲友和同事的名字。我和亲友、同事的名字一齐出现的情况较少,屈指可数。
令我遗憾的是,参加了很多征文大赛,却没有获得过一次可以问鼎文学上层领域的大奖,我始终只是小打小闹,在业余文学创作者的田园里辛勤耕耘,徘徊不前。
但不论我收获多少,作为一个文学写*爱作**好者,文学就像精神世界里的一盏明灯,始终照射着我的内心,引领着我孜孜不倦,在风雨如磐的人生道路上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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