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烽 作
宁德网消息(茹捷 林焕新)“抢红包、超低价、送优惠券……”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各大电商纷纷发布信息,将各种折扣进行到底,吸引消费者“慷慨解囊”。但每年“双十一”过后,往往都是退换货高峰期,宁德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理性对待“双十一”,在合理消费的同时擦亮双眼不要给不法商家可乘之机,并在支付过程中保持警惕,勿被钓鱼网站和“木马”软件钻了空子。
“包退”并不“包打天下”
“购物车里已有大大小小各类商品30多件了。”市民陈小姐表示,她从一周前就开始“备战双十一”。为防止商家断货,所要购买的商品已提前放入了“购物车”。李小姐表示,虽然这些网购的商品一些很少能用得上,但是价格便宜也就先买来放着。
谈到今年“双十一”的选购,陈小姐介绍,今年与往年有一点很是不同。不少网络商铺在货品的备注中写道:“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这让陈小姐心里打起了鼓,万一购买的商品不如意,不能退怎么办?一边是超低价的诱惑,一边是无法退货的尴尬,这让陈小姐很是纠结。
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今年11月11日是新《消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双十一”,虽然新《消法》规定了网购7天的后悔权,但是这个“7天无理由退换货”也是有条件的。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在线*载下**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都不在退换货范围内。不仅如此,新《消法》还有一个兜底条款:“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通过网络的海外代购也是属于定做产品,不适用于该条款。对于退换货的商品,还应当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对此,市消委会提醒:市民在“双十一”网购时应留心商家是否备注“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等条款。即使商家承诺“七天退货”,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时,也应注意吊牌、包装不要马上拆卸、扔掉,以免退换货时造成扯皮引发纠纷。消费者如与商家发生纠纷,建议先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维权投诉,并及时提供相应凭证。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商家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者消委会投诉和反映。
擦亮眼睛注意防伪
在“双十一”这天,由于优惠时间只有1天。时间短,使得不少市民在选购时往往只看价格,而不去认真甄别商品的质量和真伪,这给了一些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市民谢女士去年“双十一”在网上某购物网站选购了一件心仪已久的手提包。该手提包在实体店内的标价是1599元。而在“双十一”当天,谢女士在网店里仅用了688元就拍下了手提包,这让她窃喜不已。但一个多月后,一位朋友却告知,该手提包属于仿品。而这一说法在专卖店也得到了确认。随后,愤怒的谢女士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却被告知手提包已被使用,无法退货。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目前网络上*仿品高**、假冒品众多,有些不良商家通常在材料上以次充好,制作工序也大大减少,从而得到较大的价格差距来盈利。这些所谓的高仿往往是表面上看起来相似度高,实际质量差别巨大。
市消委会提醒,在网络交易中,由于买家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购买前应当仔细阅读商品描述等信息,警惕商家提高售价虚假打折。特别是面对同款并且价格不一的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要注意查看商家的信誉和以往客户的评价,本着一分钱一分货的心态,认真甄别选购,切勿为了享受“双十一”折扣而轻易下单。
网购还须看紧“钱包”
近年来,各种与网购相关的诈骗不时出现报端。今年“双十一”即将来临,市民们在享受购物乐趣的同时,警惕心也不应放松。
日前,宁德师院的学生小易在某购物网站的一家网店看上一套衣服,优惠后880元。在网上交谈中,店家表示如果加10元可以送一条精美项链。在征得小易同意后,店家表示,要在后台更改标价,随后店家发送了一个新的支付链接。在店家的指导下,小易支付了890元。第二天,小易发现网站并无购买该商品的记录。随后她数次联系商家均无得到回复。联系购物网站的客服才被告知,她点击的是非法的“钓鱼”网站链接。
“随着网络交易的繁荣,一些不法人员为了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会在订单的付款环节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绕开正常的支付渠道进行付款。目前最常见的手法有:以各种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帐户、QQ发付款链接页面、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这将会脱离正规网购网站的安全监管,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进行网络购物,避免采用公共的WIFI进行网络连接,同时不要轻易扫描来源不正的二维代码。在网购时,要保护好网银。用于网购的网银或支付宝里应避免存放过多存款,并要提高警惕,设置多重密码。对于一些新的支付软件尤其是小额的快捷支付软件,更要审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