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多多出生于2008年11月份,还差2个月左右就满6周岁了。
在我们学区,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这意味着必须满6周岁孩子才能入学,于是,女儿被“理所当然”的拒之门外!
先不去评论这种规定是否合理、合法,这让我回想起来我的求学过程。
我出生在农村,在我虚8岁时,父亲领着我去了离家不远的一所小学。还记得当时老师对我说:只要我能够从1数到100,就能入学。
班上的同学之间年龄相差比较大,最大的虚11岁,最小的才虚6岁。
那么,究竟现在学校的这种将未满6周岁的儿童拒之门外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相信很多母亲都和我有一样的困惑。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适龄儿童入学的。
我国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不过,这本来为了保障所有孩子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律规定到了下面却被各级教育部门曲解为不满6周岁不能入学,进而强词理夺为不满8周岁不能上一年级。
不满6岁不能入学这真的是法律所规定的吗?
很明显这是在恶意曲解《义务教育法》的本意,而现实中这往往成为老师与学校领导的权力操作舞台,
有些地方只要你给校长送上红包,孩子即使5岁也照样能上一年级,
可想而知,老师、校长对此规定心知肚明,而之所以有些教育部门如此规定,正是为了借《义务教育法》强词夺理,树立部门权威并依此进行权力、利益操作。
作为一名教师妈妈,对此我也非常无奈,既然我们对这种土政策无能为力,就只有顺从。
就这样,多多成了幼儿园里的“复读生”。
9月1日开学当天,多多放学回来跟我说:“妈妈,我们班里来了好多新同学”。
我后来了解到,这是一个专门为即将满6周岁上不了一年级的孩子准备的班级,整个班共有68人,一个老师。
原本,并不想孩子能在幼儿园里学习到多少书本知识,只要玩的开心就好。
可这学期明显的表现是师资力量匮乏,这么多的孩子仅仅一个老师带着,任凭是谁也不可能全部照顾到。
好在我和多多爸两人都是老师,和这位幼儿园的老师算是比较熟,私底下打过招呼,托她帮忙照顾下孩子。
昨天多多放学回来,一脸兴奋的告诉我,老师让她当小老师了!
问清楚后,我明白了原来是班里学生太多,老师可能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让多多做起了小助手,
为此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多多之前特别想当班长,一方面她认为这样挺威风,另一方面可以锻炼胆量和她的组织管理能力,
这样的机会不多,我赶紧给多多更多的鼓励。
其实,早在中班的时候,有一次多多在吃午饭的时候突然放下筷子,跑到贴有幼儿识物的墙边,用筷子指着图画跟我们说,
“爸爸妈妈,你们暂时不要吃饭吃饭,现在开始上课!”
于是她要我们扮演学生,她扮演老师,模拟了一次课堂教学。
别看她小,可做的有模有样。我猜想,幼儿园的老师肯定也是这么做的,多多模仿了过来。
兴趣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模仿是孩子最好的学习方法。
我是多多妈,每天分享多多的成长经历,如果你也是宝妈,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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