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成立电力工程分公司的模式,大家总是有这样那样的疑问,其实小编也很理解。毕竟这种模式以前没怎么接触过,有所担心是正常的心理。接下来小编就来说说成立电力工程分公司后,承接项目甲方需要总公司*票开**、走账怎么处理…

成立电力工程分公司后,分公司负责人的所有项目都通过分公司直接承接并实施,工程款直接走分公司的账户,财税也是自主独立的。
但如果有甲方一定要总公司承接并走总公司账、总公司*票开**的,可以直接用总公司承接该项目、走总公司账,之后总公司*票开**即可,然后分公司负责人提供对应的进项票,进项不够的税务机关收多少,负责人就交多少。

另外,走总公司的账,一般会收取一笔财务管理费,根据项目的大小会收取0.6到1个点左右。如果甲方只是限定必须是总公司投标的,可以在总公司中标后再授权分公司去实施该工程,这样就可以直接走分公司账,分公司自己*票开**。

相比很多工程人以往的传统合作方式,身份不合法,经营也不自由,且没有财务自主权。成立电力工程分公司除了合同约定的管理费外,没其他任何费用,分公司的好处在这就不过多细说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成立电力工程分公司后,承接项目甲方需要总公司*票开**,走账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如还有其他电力资质相关问题和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