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名网友在后台跟袁Sir吐槽说他今天碰到的一件郁闷事,这名网友是开便利店的,店里面有顺便卖面包,保质期都集中在3-7天,卖不掉的面包可以在快过保质期前退给供货商。可能是由于店员的疏忽,将已经过期的面包遗落在面包架的后面,今天中午的时候,一名顾客将那袋过期了两天的面包买到手后,就立即拨打了12345进行投诉,后面到下午上班的时候,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就上门来罚了这名网友1000元。据店员说那个顾客应该是专门来盯过期食品的,他在面包架那边翻了半天,一个个看着生产日期。等拿到了小票后就赶紧拨打了投诉电话。这名网友询问,像这种专业打“假”人的举报,可以去申诉吗?好几天的盈利一下子就亏掉了,非常肉疼呀。

袁Sir给的答复是:申诉不了,这个罚款是要不回来的。
为什么袁Sir会给出这种答复?难道专业打假人就可以凭借着这种途径致富吗?我们今天就来专门学习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购买到过期食品可以索赔多少钱?
答案是最低1000元,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的规定,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主张支付价款的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起步价是1000元。而过期食品明显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所以最低可以向商家索赔1000元的赔偿金。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二、消费者明明知道是过期食品还依然购买也能索赔吗?
答案是依然可以索赔,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食品安全重如泰山,虽然消费者知道过期买过期,但是他们对于推进我国的食品安全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所以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也明确了商家不能以是专业“打假人”为由不得拒绝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之前也看过专业“打假人”被判刑是怎么回事?
我们前面说过,普通消费者乃至专业“打假人”是可以知假买假主张索赔的,但是这个局限于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并且必须得采取正当的合法手续,不能私底下以举报为由威胁商家或者生产厂家给钱,之前被判刑的一些“打假人”都存在为了快速牟利,不想通过正常司法诉讼程序(因为耗时耗力),而私底下对商家和厂家进行威胁,最后被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了刑事责任。所以我们的《食品安全法》虽然为了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而作出了非常大的努力,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靠法吃法,避免过度滥用而被其反噬。

四、买到了过期食品如何投诉?
通常,我们消费者如果买到了过期食品,投诉要求赔偿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拿着购物小票,直接找到商店老板或者负责人,带着他重温《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如果是脑回路正常且不头铁的店主,估计会立马跟你商量着给赔偿了,要多要少由你们自己商量好。
2、协商不成,可以打电话给当地的消费者协会(网上找),向他们投诉,由他们出面来进行处理。
3、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这是市场监督的官方电话。或者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亲测都好用。
4、如果前面的招数都不管用,那就准备好证据提起诉讼吧,现在都可以网上立案、提交证据,还是很方便的,公众号里面搜索下当地法院把。开庭之前法院会进行调解,一般来说头铁的商家在这一步也会妥协的o(╯□╰)o,不妥协就继续干!

我是袁Sir,每日坚持码字,只为分享我的法律知识,大家如有其他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