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当地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在永泰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4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到5万元不等。

那,这起案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这背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下面,检察君细细跟大家说道说道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本案,依法要求制作提取电子数据笔录,进行原始存储介质封存、随案移送等工作,对数据统计量、数据同一性等问题进行说明,出具电子数据鉴定意见书。

被告人翁某榕、翁某敏、池某某、王某某为经营网络*款贷**,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并获利10000元,情节严重,五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如今,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变得愈加便捷
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公民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时,要仔细验看登录的网址,不要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要慎重填写银行账户和密码,谨防钓鱼网站,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快递单含有网购者的姓名、电话、住址,车票、机票上印有购票者姓名、身份证号,购物小票上也包含部分姓名、银行卡号、消费记录等信息。
不经意扔掉,可能会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银行、移动或联通营业厅、各类考试报名、参加网校学习班等很多地方都需要留存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甚至一些打字店、复印店利用便利,会将暂存在复印机硬件的客户信息资料存档留底。


上网时经常会碰到各种网络“调查问卷”、购物抽奖活动或者申请免费邮寄资料、申请会员卡等活动,一般要求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最后,樟检君要提醒大家
拒绝不良信息干扰
做到陌生链接不点击、陌生电话不轻信、
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共筑信息网络安全防火墙!

转自永泰检察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