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不发货也不退款怎么办 (退款原因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案情简介

彭某于2020年6月29日在某平台购买了VELENCE品牌的一套帽子+T恤单色套装,卖家承诺180天发货,最后超过243天仍未发货,也不能提供具体的发货时间,最后卖家失联且不给退款。

被告杜某系某平台“汉X阳X_某个人站”的经营者。被告辩称:平台上只能写180天发货,我们在已经明确了发货时间不确定,买了之后就不会退款了。某平台没有客服,一切以某博公布为准。卖家声明载有:卖家联系方式:汉X阳X,此商品不支持退款,此商品需要邮寄,此商品卖家不包邮,售卖结束后180天内发货,商家承诺时间内未发货的处理办法退款。被告认为其在某博上已发布公告表明不退款、不确定具体发货时间,现因快递延迟无法发货,提交团购公告,注意事项载明:“建议量力而行,谨慎下单不接受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的退款现不确定到货时间具体等通知,勿催勿扰到货后会微博通知大家,等不及请勿拍”。

代购不发货不退款能报警吗,代购不发货也不退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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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在被告处购买了涉案商品,双方之间建立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被告长期不履行向原告给付涉案商品的义务,被告虽辩称团购公告已明确约定不退款且不确定到货时间,然涉案商品订单与销售网页的“卖家声明”中均载明“售卖结束后180天内发货”,该承诺构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被告主张的团购公告不仅与该承诺相矛盾,而且相关内容单方限制了原告的主要权利,不符合公平原则,原告对此不予认可,对被告的抗辩意见,本院不予支持。被告行为致使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解除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故对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最后,判决被告杜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彭某货款4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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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观 点

我们理解的代购商品不退不换的原因:首先代购商品不是卖家的现货,是购买者下过订单后购买的,具有专属性;其次是代购的商品大部分在境外,即使是在本地,需要采购后进行邮寄,而邮寄所需要时间,卖家也错失了退货窗口的时间。

在相关实践中,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沟通,如果是在电商平台刚下完单,卖家还未进行采购,可以申请仅退款,备注留言不需要该商品。如果是遇到本案中这种情况,商品未按照约定进行发货,构成违约,其免责声明并不表明单方可以当然免责。依据民法典规定,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确定违约责任。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