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体局相关政策 服务电话:0934-6622464
1. 两免(学杂费、书本费):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寄宿制学校按照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由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各学校作为经费使用。国家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不免教辅资料)。

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
2. 一补(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
资金发放形式:实行“一折统”发放。

活到老学到老

两免一补减轻了群众负担
3. 免费营养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向学校每生每年补助80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
4.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在县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甘肃籍幼儿免除保教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每学期保教费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等于或高于1000元的按1000元免除,非建档立卡幼儿每学期保教费不足5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等于或高于500元的按500元免除。
5.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在县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幼儿),每生每学年发放600元生活补助。
申报审核程序: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每学年秋季学期幼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幼儿园评议上报,县教体局审核下达资金,春季学期对继续在园就读的幼儿补发。
资金发放形式:实行“一折统”发放。
6. 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且正常在我县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低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按照实际收费标准免除;高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可另行向学生收取。
申报审核程序:学生申请,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审核认定,学校评审公示,县教体局审核下达资金,学校组织发放。
资金发放形式: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7.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在我县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助学金。
申报审核程序: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公示,县教体局审核下达资金,学校组织发放。
资金发放形式: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8. 中职教育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具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每生每年免除2000元。
9. 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具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
申报审核程序:学校提交受助学生名单,市教育局审核,学校公示,学生签认。
资金发放形式:学校按月发至学生资助卡。
10.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具有甘肃省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正式注册学籍且正常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
申报审核程序:学生在院校填写认定表,县扶贫部门认定,县教体局审核。
资金发放形式:实行“一折统”发放。
以上是甘肃宁县教育扶贫政策(1-10),未完待续!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