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屋交哪些税费 (家庭成员转让房产的税费)

1、契税

关键词: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房产不需要缴纳契税

天津房产转让税费,经营性房产转让的税费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同时由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继续有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仍执行原优惠税率。

即按照面积和套数分为:(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即通过继承取得不需要缴纳契税。

2、营业税

关键词:满二免营业税

天津房产转让税费,经营性房产转让的税费是多少

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该税收政策对于北上广深另有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3、个人所得税

天津房产转让税费,经营性房产转让的税费是多少

关键词:1、买卖行为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2、继承、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差额税,即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出卖房屋的角度来讲,所得税数额=(房屋出售价格-房屋购买价格)×20%。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四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满五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该免征并不是不征收,而是视同征收。

再者,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征收所得税。

对于个税在单次买卖中无论是免征、还是不征实际上均是不产生税费。但是其主要影响是下次卖出时不满足“满五唯一”条件,需要征收各税时,个税计算公式中房屋购买价格的差异【所得税数额=(房屋出售价格-房屋购买价格)×20%】,即通过买卖的方式可以降低其中差额。

4、其他费用

登记费80元/件、工本费1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