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诸暨讯 “我想对方是做公益的,资金应该不是个人的,不会一直缠着这笔钱不放。”疫情当前,很多志愿者、公益组织都自发买口罩捐赠给武汉等地医疗机构,不料,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了。2月13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诸暨人杨某是个90后,一直没有工作的她却欠下了43万元债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后,全国医用口罩紧缺,杨某便动起了歪脑筋,想趁次机会骗点钱。之后,她便开始留意网友求购口罩的信息。
1月下旬,杨某看到有网友正在求购大量口罩,便主动联系了对方,之后,对方将其拉入一医疗口罩群。杨某在群里宣称自己有3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现货,并在群里发布了从微信朋友圈找的口罩图片。
“口罩靠谱么?”“放心,不然这钱我花着也不安心。”1月26日,群友葛小姐加杨某为好友,以2.3元每只的价格向其定了1.5万只口罩,寄到武汉14家医院。葛小姐预付了7260元定金,双方约定第二天发货。葛小姐还将某公益组织采购口罩负责人陈小姐介绍给杨某,陈小姐以同样的价格向其定了2万个口罩,准备捐献给孝感的医疗机构,并将46000元全额打给了杨某。
但此后,杨某并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对方提出质疑之后,她便以物流已发、口罩爆仓等为由拖延。同时还联系武汉医院的收货人,打听有无绍兴邮寄的口罩,意图冒充是其发的货。无果之后,便不再回复被害人。
之后,被害人葛小姐、陈小姐相继报案,杨某退还葛小姐7260元。但其余赃款被其用于还债、购物、赌博等花费,至今无法归还。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通报后,于2月10日安排专门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月13日,该案移送至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坚持对涉疫情案件快捕快诉原则,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于当日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并以诈骗罪对杨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说法:在当前防疫防护用品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无论是想奉献爱心,还是提高自我防疫保护,都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勿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代购”等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在购买防疫防护用品时,若发现可能存在网络诈骗或系假冒伪劣产品的,请及时举报投诉,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打击不法行为。对于涉疫情犯罪,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