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非洲务工,被蚊虫叮咬导致感染疟疾后不治身亡,其家属在申请保险理赔时却被告知无法获得金额为100万元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只能申请40万元的急性病身故保险金。男子家属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2021年11月12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蚊叮染病身故,该按遭遇意外身故理赔,还是按急性病身故理赔?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何种保险责任成为双方辩论焦点。
原告诉讼代理人:(保险合同上写明)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了伤害的客观事件,故我方认为被保险人李某的身故属于意外事件致死,符合100万保险金的理赔条件。
被告诉讼代理人:我公司认为蚊虫叮咬不是造成被保险人李某身故的直接的、完全的原因,即使蚊虫叮咬属于意外伤害,但被保险人李某死亡的后果不是由蚊虫叮咬直接造成,所以不属于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范围。
经双方举证质证,法庭最终认为,该事件整体符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定义。被告某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付原告保险金100万元,案件受理费13800元,翻译费1000元,由被告某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
此外,考虑到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提供,在本案中存在两种以上解释的情况下,法院会做出不利于提供保险条款一方相应的解释。法官介绍,这也是本案判决的考量因素之一,他对如何挑选购买保险也提出建议。
北京朝阳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李林强:(购买保险的人)对一些保险法律相关的知识应当有所了解。对于你所关注的保险的种类和你自己的匹配度也应该有相应的关注,包括投保这种疾病保险或者这种相关的重疾险,可能对身体的状况要求可能有一定的规定,作为一个(保险业务员)也应当尽到相应的如实的告知义务。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