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家住徐州的小许刚步入职场,第一年领到了年终奖,就想买个礼物奖励自己。小许对一个LV的水桶包心仪已久,可是专柜价格动辄要一万多,小许囊中羞涩,就把目光投向了代购。经过多方筛选,小许在小红书上和一个自称意大利代购的人联系上了。对方自称是意大利的留学生,并给其发来了位于意大利某市的定位、在外国街道上的视频,同时发送了自己的护照信息,因此取得了小许的信任。小许就和对方认真的聊起了价格。对方称,小许中意的LV水桶包9100元包邮包清关,并同时询问了一些购买信息。对方称需要付全款才可以代购。小许出于谨慎性的考虑,和对方商议,先付7000元的定金,发货后再付剩余的尾款。对方表示同意。随后,小许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7000元。当日晚上,对方称按照约定为小许代购到了这款包,并发送了三张包的图片。小许发现,三张照片都比较模糊,仔细一查看,才发现,第三张照片干脆就是在淘宝上某个卖家处直接粘贴来的,更可疑的是,对方并没有给其发送购买过程的视频、发票等信息。小许这才感觉自己被骗了,和对方联系,要求补充信息或者退款。对方先以各种理由推诿,后干脆失去联系。小许赶紧向徐州警方报警。
公安机关通过查询接受小许付款的账户等信息,顺藤摸瓜,找到了位于无锡市的小樊。公安机关一路长途奔袭赶到无锡小樊的家,正准备将小樊带走时,一个模样和小樊差不多的姑娘从屋里出来,自称是小樊的姐姐大樊,要求和小樊一起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大樊和小樊是双胞胎姐妹,20出头,姐姐大樊自2016年在意大利佩鲁贾上大学,妹妹小樊在济南美院上大学。樊家也算小康之家,每个月除了学费,还另外给姐妹二人不少生活费,姐妹二人在各自的大学也很努力。樊家父母原本为两个双胞胎女儿骄傲,怎料故事开端的一幕,打破了樊家父母的希望。一切还要从大樊在意大利的求学历程说起。
大樊高中毕业初到意大利求学,孤身一人,语言不通,自然难以融入集体。她先在语言学校学习,慢慢也认识了一些同为中国留学生的朋友,生活方式渐渐有了改善。最初两年,每当回国时也帮一些亲戚朋友代购一些化妆品、包包之类的东西。大樊在意大利交了一个中国留学生男友,在思念家乡、父母的日子里,男友成为了她的精神寄托。然而好景不长,大樊和男友的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她只能和妹妹小樊倾诉烦恼。为了转移视线,大樊迷恋上了购物,化妆品、衣服、鞋帽买了一堆,虽说父母每月给了一万多的生活费,也是入不敷出。最初,大樊还是通过给意大利小朋友做家教、在奢侈品店里做中文导购赚取补贴,但毕竟是杯水车薪。大樊开始想其他的赚钱门道。从2018年开始,大樊注册了几个微信小号,并在网上找到了一些虚假的护照信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在“小红书”APP中主动联系意图“海淘”的人,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为好友,以帮助代购商品的名义,收取货款后不给被害人发货。为了方便收款,她还联系了自己的妹妹小樊,通过其办理中国境内银行卡收款,并让小樊帮助其提现,同时每次分给小樊一二百元。
截至案发,大樊通过上述手段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22.4万余元,其中,其妹妹小樊协助转移赃款人民币8万余元。案发后,樊家父母代二人退缴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
徐州云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大樊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大樊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其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赃款,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主动缴纳罚金,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被告人小樊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小樊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为*亲近**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可以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小樊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对其平时表现和监管措施进行了落实,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云龙法院判决:被告人大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小樊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官提示

杨晓宇
徐州云龙法院刑庭员额法官,中国法院网 “优秀直播法官”,主审的案件多次登上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道德观察》等栏目,2018年入选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着电信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不法分子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的案件日益增多。随着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海外代购的热潮有增无减,这也给许多借“代购”之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本案中,实施诈骗行为的被告人正是利用了被害人对代购物品的需求,以发送虚假身份信息、真实定位信息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打消他们的疑虑,进而实施了诈骗行为。在此,也提醒各位“海淘”人员,谨慎选择海淘平台,甄别海外代沟人员,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同时,尽量通过第三方平台向对方支付款项。反观本案樊家二姐妹的犯罪行为,也是令人唏嘘。姐姐独自在外求学,因感情、生活的不顺走向诈骗犯罪的道路,妹妹在获悉姐姐的犯罪行为后非但没有阻止,反而帮助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最终姐妹二人锒铛入狱,其结局令人惋惜。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