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场监管局淇滨分局 (鹤壁市市场监管局电话)

近期,国内多地媒体报道发生进口水果包装及产品(*口车进**厘子、榴莲、火龙果、香蕉等)检出核酸阳性事件。为切实降低新冠病毒疫情通过进口水果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口水果经营及消费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凡从鹤壁市域外购进进口水果的经营者,必须在采购前向供货者索要购进进口水果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供货商销售凭证,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进口水果证明资料不齐全和未经报备的,不得采购。

二、从鹤壁市域外购进进口水果的经营者在到货后应当第一时间检查水果包装标签和数量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供货商销售凭证等文件载明的信息是否一致,并对货品外包装进行逐箱预防性消毒,物、证不符或未逐箱消毒的,不得入库销售。经营者从本市范围内购进进口水果的,需查验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文件并留存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和供货凭证。

三、经营者在进口水果贮存、销售、加工期间,要严格按照“七专”(即专区域、专人员、专通道、专台账、专工具、专消毒、专监管)管理,直接接触进口水果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应当进行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和工作服上岗,每周进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达不到“七专”管理条件的经营户,禁止从事进口水果相关经营活动。

四、经营户销售进口水果的,应尽量要求消费者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付款,不能使用电子支付的,经营者要做好实名登记。进口水果进货查验证明材料和消费者支付、登记记录应当妥善整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五、进口水果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进口水果名称、产地、供货商等信息,同时公示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并确保二者载明信息相一致。

六、消费者购买进口水果要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购买时要查看经营场所是否公示在售进口水果的相关信息,做好实名登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水果。

七、消费者选购进口水果时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如接触进口水果后应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口、鼻、眼等身体部位。

八、购买或食用进口水果后,如自身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并到就近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应如实告知接诊医生进口水果购买食用情况。

责任编辑:纪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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