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用从境外购买“蓝精灵”等*眠药安**的刑事责任分析

*私走***品毒**罪的公众画像是:跨国毒枭在中外边境武装押运*洛因海**等传统*品毒**过境。但*私走***品毒**的现实情况不止于此,个人从境外购买*眠药安**等管制药品,也可能构成*私走***品毒**罪。

因自用从境外购买“蓝精灵”等*眠药安**的刑事责任分析

*眠药安**过境为何成为*私走***品毒**犯罪,这要从我国对*品毒**的认定说起:除了*洛因海**、*毒冰**等传统*品毒**,一些受到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也属于*品毒**范畴。

根据中国睡眠研究会发布内容显示,我国有超3亿人存在睡眠障碍。一般情况下,通过调整生活作息规律、运动饮食习惯可以缓解一部分人的睡眠障碍。但同时也存在一部分人患有病理性的睡眠障碍,需要通过服药进行治疗。

任何药品都存在抗药性,长期服用*眠药安**将出现不同程度的抗药性,于是产生了强效药的需求。我国对强效镇静药品严格管控,因此有部分人将眼光看向了境外。

因自用从境外购买“蓝精灵”等*眠药安**的刑事责任分析

“蓝精灵”,一种强效镇静催眠药,安眠作用是普通*眠药安**的数倍,溶于水后呈浅蓝色,因此被称为“蓝精灵”。该药物在日本为处方药,近年来国内出现从日本代购“蓝精灵”的情况。

根据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氟硝西泮属第二类精神药品,受到严格管制,属于刑法中*品毒**的范畴。

而“蓝精灵”主要成分正是氟硝西泮,属新精神活性物质,是“第三代*品毒**”。个人从境外购买、代购、贩卖该药品,​涉嫌*品毒**犯罪。

​购买“蓝精灵”的一部分人,是为了自己或给家人治疗失眠,在购买时虽知道是违反国家规定购买他国处方药,但并没有意识到是*品毒**​,只知违法,不知犯罪。被抓获后,后悔莫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走***品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但自用与其他*私走**行为目的不同,自用药物一般不会流入社会,不会引发后续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可罚性相对较低。

针对查明的以自用目的实施的*私走***品毒**行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应依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作出不同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依法不起诉处理,在审判阶段,法院可依法定罪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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