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素养动态
2019年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推进会在京召开
2月14日,中央网信办联合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在京共同召开2019年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推进会,总结2018年工程开展情况,并对2019年工作进行部署。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刘烈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实施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要高举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聚焦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强化守正创新,吸引凝聚更多网民在网上正面发声,让网络空间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充沛。要发挥广大网民积极作用,深化网络素养教育,健全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推进网络文化活动品牌建设,助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
会议要求,要强化统筹协调,不断壮大推进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的工作合力;强化调查研究,加强对网民群体、网民行为及网民教育引导工作的研究,提升对网络素养教育的规律把握能力;强化作风转变,确保工程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断推动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持续深入推进,工程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取得了积极社会反响和良好工作成效。校园好网民、职工好网民、青年好网民、巾帼好网民和金融好网民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各地各网站推出了一大批网民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好网民理念得到广泛传播,好网民声音持续放大,好网民正能量日益强劲,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工作机制和实施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天津、浙江、广东省(市)委网信办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本单位2018年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情况及2019年工作打算。各地网信办、教育厅、人民银行、总工会、团委、妇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属地主要网站、网络社会组织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会。会议还对2018年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北京市委网信办被评为2018年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先进单位(共12家),属地网站千龙网被评为全国中央重点新闻和地方网站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先进单位(共5家),爱奇艺和新浪微博被评为商业网站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先进单位(共3家)。(来源:中国网信网)
省人大代表邵瑞建议山东率先开展公民媒介素养教育
2月16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菏泽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菏泽学院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邵瑞在发言时提出,媒介发展速度很快,民众使用媒介的能力却没有与之同步,建议我省率先开展公民媒介素养教育。
邵瑞提出,媒介素养教育正是针对多种媒介的影响而提出的一种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媒介素养是传统素养(听、说、读、写)能力的延伸,培养人们面对媒体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映能力。对媒介素养教育的研究和实践,直接关系到新时期全民素质的提高,也是打造我省文化软实力、增强文化自信、构筑并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
邵瑞建议,成立省媒介素养教育中心,负责全省媒介素养教育的研究、实践工作,开展教材编写、师资培训等;整合全国资源,吸收优秀人才进入媒介素养课程建设和课程推广的行列中来;出版《媒介素养教育》学术期刊、进行网络平台建设及教材编写等。完善相关法律,推进媒介素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并成为国家公职人员入职培训的必要内容。(来源:齐鲁网)
《媒体融合蓝皮书:中国媒体融合发展报告(2019)》发布
由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国媒体发展报告2019》发布会于2月20日在北京举行。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及社科文献出版社在会上共同发布了《媒体融合蓝皮书:中国媒体融合发展报告(2019)》。
蓝皮书指出,2017年至2018年,是中国媒体融合进程中极其重要的关键节点。从蓝皮书课题组2018年6月至8月对全国19个城市约50多家媒体的实地调研结果看,以融媒体指挥中心(中央厨房)和“N微N端”为标配,以“新闻+政务+服务”的云平台建设为契机,以新闻策采编发全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媒体内部考评奖惩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的中国媒体融合实践,正在大踏步地跨越从起步变为起跑、从势能转化成动能这一重要的历史阶段。
蓝皮书还总结了我国媒体融合的进展情况。在媒体融合方面,各地各媒体差异甚大。在经济发达地区,媒体融合第一方阵虽然困难依旧不少,但突破也不少,成绩显著,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媒体融合第二方阵紧紧学习跟随先进,各有一些突出的亮点,也各有一些隐忧。在经济发达地区,媒体融合第三方在理念、观念上还存在不小阻力,在行业低迷的环境下有待下定决心,加快步伐。(来源:中国网)
最新数据
2018年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60后人均损失6.8万
360安全大脑近日发布《2018年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简称“报告”)。报告显示,00后随着年龄的增加与经济能力逐渐增强,已经成为网络诈骗分子的“新目标”;而60后在人均损失方面最为严重,高达6.8万元。
据悉,360安全大脑通过对猎网平台成立以来累计收集的11.5万余条有效诈骗举报和360互联网安全中心近五年拦截的逾4500万个钓鱼网站进行了调研和分析,从网络诈骗受害者画像及心理解析、钓鱼网站演变趋势、网络诈骗典型案例等维度,揭示了网络诈骗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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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毒鸡汤” “咪蒙”微信公众号注销
21日下午,“咪蒙”微信公众号显示已经“主动注销”。这个粉丝过千万、广告报价80万元一条的“毒鸡汤”公众号突然注销,引起广泛关注。同天,新浪微博、凤凰网、*今条头日**等平台纷纷发布声明称,将关停咪蒙相关账号,并“不得转世”。
此前,“咪蒙”的“三观”多次被批判,其团队“才华有限青年”撰写的《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更是被批判造假。2月1日,咪蒙进行道歉,宣布停更公众号两个月。不过,她的道歉并没有被接受。
事实上,咪蒙并非一个单纯的作者,而是一个商人,她的公号广告报价80万元一条,一年发布100余条广告。她名下也有多家公司在册。“咪蒙”微信公众号的关闭,也意味着其商业版图的颠覆。
2月21日晚间,新浪微博管理员发布了一条公告表示,新浪微博为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自媒体管理的相关管理要求,严厉打击通过“贩卖焦虑”以及其他通过消极低俗内容获取流量的行为。
为此关闭了用户及社会反响强烈的,“贩卖焦虑”情况严重的账号:@才华有限青年@咪蒙 。
《微博社区公约》中明确规定:微博社区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正确的价值导向、道德观念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传播正能量,反对消极、低俗内容。
新浪微博表示,作为平台运营方,希望自媒体作者能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杜绝弄虚作假,努力向粉丝及网友传播正向价值。
此前,凤凰网发布《声明:凤凰网永久关闭“咪蒙”“才华有限青年”等账号》,*今条头日**管理员发布《头条号平台关于打击发布虚假内容、传播不良文化的公告》,其中都提到关停咪蒙相关账号,并“不得转世”。
头条方面表示,经用户举报和平台监测发现,部分账号存在发布虚假内容,传播污文化、丧文化,贩卖焦虑情绪、骗取流量的行为。头条号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平台规定,对@才华有限青年 @咪蒙 @偏不及腰 @手捧芦竹 @爱余生还未够等账号进行了封禁处理。(来源:北京青年报)
支付宝还信用卡将收费
在微信信用卡还款收费大半年之后,支付宝21日对外发布公告表示,为了持续向用户提供更优质服务,自3月26日起,通过支付宝给信用卡还款将收取服务费,每人每月有2000元的免费额度,超出2000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服务费。
行业人士表示,相比于消费、理财等服务,还信用卡属于频次较低的功能,而且除了微信和支付宝,用户可以通过银行网银等渠道免费还款,因此对用户的影响有限。考虑到设置了2000元免费额度,所以用支付宝还信用卡,只要超过2000元就会比微信便宜2元。以还款3000元为例,支付宝的服务费为1元,微信为3元。
支付宝在公告中表示,收费的原因是综合经营成本上升较快,调整信用卡还款的服务规则是为了减轻部分成本压力。有业内人士表示,在任何行业都不存在永恒的免费模式,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收费与否最终取决于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否值得消费者为此付费,而收费的高低也会在竞争中趋于合理。(来源:北京日报)
传媒评论
网购“明星同款”需理性
在电商平台上,“明星同款”是商家最常用的噱头之一,这种蹭热点的售卖方式屡试不爽,消费者也很是买账。近年来,购买明星同款似乎成了一种追赶潮流的新方式。然而,有调查显示,电商平台上很多“明星同款”实为山寨的“同款商品”。这种利用“明星效应”售卖山寨商品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涉嫌侵犯厂家商标专用权。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明知低价“明星同款”有猫腻,还继续跟风追捧,这并不是理性消费的行为。
今年央视春晚一结束,相关“明星同款”就上了网络热搜。有媒体梳理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上,不少商家以同款口红、同款大衣等作为标签来推广自家商品,比如“李思思荧光口红”、“马丽大衣”,甚至以“舞台魔术”“刘谦春晚”为标签的酒壶也在售卖之列。然而,这些号称“同款”的商品,并非真的同款,大部分是仿冒品。以“同款口红”为例,有商家称,是因为看到“李思思口红”上热搜后,赶紧找来同款色号,连夜上架。但并不能确定店内卖的口红和明星用的一样,只是涂上颜色会比较像,用“明星同款”来宣传也只是为了便于消费者搜索。
对此现象,电商平台要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家的行为,用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对商家而言,切忌打法律的擦边球,不能为了迎合市场,无视品牌侵权的风险。网购多有套路,消费者切忌盲目跟风,理性对待才是正道。追赶潮流、热爱时尚的愿望是美好的,但一定要擦亮双眼以防受骗;试图花低价来赶时髦的心态更要不得,部分商家就是抓住了这种求廉心理,用以次充好的商品、打着“明星同款”的旗号来推广,消费者图这样的便宜只会吃亏。(来源:人民网)
个人网店“持证上岗”方能长久
近年来,从平台购物到直播购物,从代购到海淘,网购渠道越来越多,逐渐成为人们“买买买”的主要方式。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网上零售额90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
在电子商务繁荣发展的背后,大批缺乏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的个人网店难以按照原有法规办理营业执照,一直处于无证经营的“裸奔”状态。在市场主体资格缺失的情况下,这些网店成为市场监管的灰色地带,鱼龙混杂。一方面,消费者深受其害,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也严重扰乱了电商业的良性发展,破坏了市场交易环境。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该法也明确定义:“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电商法靴子落地,对包括微商、朋友圈代购等在内的个人卖家提出了“持证上岗”的要求,恰逢其时,利好各方。经营者能够告别“黑户”身份,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在监管“紧箍咒”下进行合法经营,实现长久发展。个人卖家被纳入“法内之地”,使消费、维权等都有法可依,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是对个人创业精神的肯定与呵护,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目前,仍有一些经营者还在观望。政府部门的宣传与监管不能缺位,相关商家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也应提高维权意识,拒绝无证卖家。相信随着电商法的全面落地,会有更多的个人网店经营者真正认识到,一“证”在手,方能心中不慌。(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