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乡weekly 思思妈妈报道】有读者问:“我想把房子过给孩子,让他帮我代持。怎么操作最保险?”
本文作者特地采访了孙紫涵大律师。
作者:
如果是代持,父母子女之间立一个代持协议,代拟这个代持协议律师楼会怎么收费?孙律师是否碰到过这样的官司?
如果若干年后儿子要离婚,媳妇说我们这代持是假的,我们要怎么证明这个是真的呢?是不是有个协议就算数呢?我听说代持需登记在Land Title Office。如果不登记,是不是也是有效地呢?只要我和儿子都认就可以了。
孙紫涵大律师:
我们安胜.弘人律师楼对代持协议的收费是一千多元。
代持需要披露。代持协议现在都需要披露了。如果你是替别人代持的,你都要遵循transparency act《透明法》的要求,进行披露。
1、产生其他义务
这,一旦披露,又可能产生外国买家税,投机税,空置税方面的法律义务。最后,如果房子出售,还可能出现资本增值税。因为孩子住在这里,本来这是他主要居所。既然房子是你的,那税务局对primary residence的豁免就没有用了,这些方面的法律义务又变得复杂了。
在加拿大你在这个法律的框架下思考问题,就有可能引起另一个法律框架下的义务和权利。所以我建议,具体case,具体的案子咨询律师及税务师。没有一个机关算尽,好处占尽的万全的办法。你有了这个好处,就有可能有了别的隐患。
2、看清楚本心,不要追寻万全之策。
你要给孩子买房子,你想清楚你的本心,你确保这个钱你给出去,再也不想拿回来,这事情就结束了。
如果你想着要留着本,留着一点控制权,以后我老了也能把这个房子拿回来,那就做代持。
如果你想,孩子现在早点买房,早点起步,借给他一笔钱,做首付,*款贷**自己去。那就做借款协议,*款贷**的部分他还我,增值的部分让孩子拿去。这,又帮了孩子,又体现了爱心,又保护了自己的本金,这是非常公平的。我是比较推荐这样的方式。
如果又要省税,又要阻扰儿子以后的配偶能够得到她的权益,你就想多了。这不是一个光明正大的意图。如果你担心的不是儿子败坏掉这个钱,你担心儿媳妇以后离婚要分钱,那,是小一辈的事,就喊小一辈自己去协商,自己去写一个婚姻协议。无论怎么约定财产,都不是你的事。
3、省钱不能省法律的钱。
在这里我又要提醒,婚姻协议也要规范,不要想当然。
若干年前我们律师楼写婚姻协议1500刀一份。就有个精打细算的当事人,来咨询了两次律师问了一些问题,当时咨询费是50刀,接着他自己写了一个协议,去找公证人见证他签字了,50刀。勤快的当事人150块办了1500刀的事情。
若干年后妻子要离婚,他拿着这协议来咨询。一看,他自己写的协议写得,婚前的财产债务没披露,还有好些条款不公平。得了,交律师费,第一笔律师费就是三千多刀。法律是尊重你们的协议,但,协议得充分披露,充分协商,没有显失公平。如果不披露+不公平,法官是可以把这个协议set aside(搁置)的。
所以,给孩子买房这件事,每家情况不同,不可一概而论,要遵循自己的本心,走正规的渠道,获得正规的法律建议。
【声明:本系列文章中律师对所有问题的回答,只是在记者提供之有限信息基础上所提供的一些相关法律知识介绍,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法律建议。读者若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