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河法律时评(4):继续执行保证保险的市场推广分析

诉责险从2017年的平安、人保、太保主导,到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纷纷进入,已成为一个成熟的、法院与市场均比较认可的险种。但是在诉讼中会出现一种情况,官司胜诉了,财产也已被锁定,但是若案外人提出了执行异议,甚至通过滥用执行异议程序拖延执行,这时怎样实现胜诉财产变现,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呢?面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方面推出了继续执行保证保险。它的作用就是胜诉方通过购买该险种,对可能因执行错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予以保证担保,由此将执行程序继续下去。

北京市第一单继续执行保证保险是2019年5月阳光财险在海淀法院出单的。目前,这个险种的知名度还很低,全国范围内来说法院认可度也不高,那么应当如何推广继续执行保证保险呢?

一、在核保上加强保险公司与专业律师的合作,会提升该险种的核保通过率。

目前该险种的核保是十案九不过,保险公司出于控制赔付率的原因审核极其严格。在核保时加大与专业律师而不仅仅是保险公司法务部的合作,将能承揽的案子予以通过,将有助于提升该险种的核保通过率。

二、专业律所和保险公司要加大与当事人、法院的宣传沟通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该险种的认可度和口碑。

该险种现在面临的局面是并非所有的法院都支持当事人用保证保险的方式推进执行程序的进行,当事人或者委托律师提出后,很多法官直接拒绝。

在保险公司和律所的另一端是财产案件胜诉的当事人,很多当事人甚至律师往往并不知道这一险种的存在,更不用说在执行遇到障碍时投保了。

综上,保险公司和律所要加大宣传沟通力度,保险公司要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提升该险种的市场认可度和口碑。

三、保险公司可以在承保率和费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力争降低费率,赢得竞争优势。

继续执行保证保险目前的费率在标的额的1—2%之间,要高于诉责险1000万标的以下千分之一到千分之2.5的费率。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有核保技术方面、市场占有率方面、赔付率方面的原因,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精细化设计。

目前,继续执行保证保险主要推广地区是在北京,法院认可度相对稍高,获得该险种主承资格并且在开展业务的,有阳光财险、大家财险,部分保险公司可以共保。单次标的最高上限为1亿,其中,2000万以上的需要多家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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