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枪支获刑20年 (非法持有枪支一男子获刑)

3月28日,由南阳市中级法院牵头,新野县法院在该县第三高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案。

罗城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获刑一年,非法持有枪支获刑20年

经法庭查明,2017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葛某通过微信等网络软件从被告人杨某处购买用来制作“秃鹰”气枪枪身的原型铝材,分四批次委托被告人张某制作加工成成品枪身,葛某取走280件,将其中279件送至喷漆厂喷漆,并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买家231单成品气枪枪支。三名被告人于2018年6月先后被新野县公安局逮捕,在法庭上三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被告人葛某:“20岁,没钱,不知道犯法,现在非常后悔,追悔莫及,只能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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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议庭合议后,新野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鲁丽君认为,鉴于三被告年纪尚轻,并有悔改之意,且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当庭不予宣判,择日判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制造、贩卖枪支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在校学生文化程度有限,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社会阅历少,容易受到利益或其它不当诱惑触碰法律底线,提醒各位青少年学生多读书学习,提高自身文化修养、法制意识,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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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开在了学校里,法庭调查、辩护、被告人陈述等一系列庭审过程逐一展现在学生眼前,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到了刻骨铭心的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

(南阳台记者 王科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