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你们昨天才来过,今天不会再来了……”在东二环高桥附近*迁拆**工地民房内,液化气黑窝点负责人李建某两天内被查处两次,共扣押、转移液化气钢瓶528个。
5月7日18点10分左右,雨花城管燃气执法联合整治组在雨花区东二环1段153、155号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金龙小客车内装有数十个液化气钢瓶,正准备送往各用户家,交通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车进行了扣押。
19点左右,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在高桥附近*迁拆**工地,发现一处约160平米民房内,储藏着大量液化气钢瓶,然而房屋无任何通风设施,不具备液化气钢瓶储存条件,里面还发现人员生活起居、饮食做饭的用具,与液化气钢瓶混在一起,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扣押、转移钢瓶247个。

5月8日上午9点半,雨花城管燃气执法联合整治组在整治高桥范围其他黑窝点时,发现头一天被查处的高桥附近*迁拆**民房内又存有钢瓶281个,再次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

据当事人李建某交代,他认为执法人员才来过,不会再来,于是连夜运来大量液化气钢瓶,企图继续经营,这里并未取得液化气经营许可证,而他选择*迁拆**工地的民房作为窝点,也是觉得这里比较隐蔽,不会被发现。

下一步,雨花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黑窝点违法经营行为作出严格处理。据悉,截止到目前,全区共计查处违法燃气站点13个,暂扣钢瓶976个,罚款2.9万元,取缔违规燃气服务点2个。

雨花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周新元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瓶装液化气时,不能过分追求价格低廉,价格便宜的液化气容易存在短斤少两的问题,同时气源质量也无法保证,如发现有非法销售、储存燃气行为,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31—85118110。
来源 | 区城管执法大队 区融媒体中心 实习记者张静
校对 | 杨景茜 | 编辑 | 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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