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对外行使权利和义务的人,应按照公司章程来履行职能,不得滥用权力。法定代表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在行使权利时无需公司的特别授权就可以对外代表公司,这就使法定代表人有机会滥用自己的权能,但法定代表人有职务侵权行为,那责任承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网友咨询:
职务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可否向员工追偿损失?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杜歆律师解答:
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也就是说员工因为履行职务行为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了损害。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工作人员是按照用人单位的授权或者指示进行工作。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杜歆律师补充:
1、依章程履行职务,由公司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只能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能内行使职权,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履行分内工作,一是执行公司的决议。这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着公司的集体意志,如果因为代表的职务行为侵犯了他*权人**益,当事人应该以公司为被告,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滥用权力,由公司承担责任但可追偿
法定代表人若超越了自己的职能并且没有公司的授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活动的,无论内部章程如何规定,公司都应该为其疏于管理承担责任,赔偿法定代表人给对方带来的损失,但公司可以依照章程要求法定代表人对自己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买单。
3、法定代表人丧失代理权,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公司辞去法定代表人时应该发表公开声明,以免其在离职后仍被人误认为公司代表。如果因为公司的过失使法定代表人利用原来的职权损害他人的利益,则会构成表见代理,公司需要对代表的行为负责。但如果代表实施了诸如伪造印章或提供假合同这类公司无法避免的行为,公司就不应当承担责任,受害者只能向无权代理的法定代表人求偿。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多家境内外公司企业提供投资设立、劳动人事、对外贸易、专项审批及合同纠纷等全面法律业务支持。

杜歆律师总结:
避免法定代表*权人**利过大,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惩戒措施。在撤销其职务时,应以公众知晓的方式告知,以免公司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