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姗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召开中小企业数字化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要加强政府引导,通过强化财政支持,撬动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合力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财税和金融政策如何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资金要素不足和技术能力有限,是制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障碍,要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降本增效。强化对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的导向性,提高金融部门向实体经济的让利幅度。
助力解决数字化转型“缺方案”“缺样板”困境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财经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孟凡达对本报记者表示,要助力中小企业解决数字化转型“缺方案”“缺样板”的困境。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要注意不能“撒胡椒面”、不能搞“样子工程”,要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降本增效,让企业有转型信心、有获得感。东部沿海部分地方已形成一些探索经验,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邀请机构为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的诊断服务。
例如,浙江省已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到细分行业,提出“一县一业一样本”的总体要求,推进“N+X”改造模式,重视细分行业共性需求“N”与企业个性化需求“X”的结合,挖掘细分行业应用场景特征,重视成功样本的示范引领作用。
孟凡达认为,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强化全国统筹力度,重视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支持。要着力打通区域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人才流”“服务流”“资金流”。东部地区依托数字经济人才优势、资金优势,以及基于庞大的中小企业数量形成的场景优势,率先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成功案例、大量数字经济人才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要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招引、人才招引等方式,打通区域间“人才流”“服务流”。要进一步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全国性平台的融资对接作用,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融资支持,畅通“资金流”。
“充分利用专项债等政策工具,加大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外部环境。引导专项债工具支持产业园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除传统基建外,重点支持园区工业互联网相关基建,支持配套数据中心以及包含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物联网、5G通信等新基建内容的项目,以厂房租金作为偿债收入。”孟凡达说。
“减负担”“添动力”*管双**齐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单衍菲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前,资金要素不足和技术能力有限,是制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障碍,亟须财税金融政策精准发力。
单衍菲认为,在解决资金要素不足方面,须综合发挥财税金融政策现实性激励作用,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减负担”。一是借鉴德国经验,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统筹,鼓励各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扩大投入。二是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款贷**,加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政府采购对数字化程度高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倾斜。
在提高中小企业数字化技术能力方面,须通过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撬动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增量投资,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添动力”。一是通过提供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鼓励大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二是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面临的数字基础设施、通用软件和应用场景等项目合作解决方案提供*款贷**贴息等金融扶持。三是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与“专精特新”企业扶植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有机衔接。
“在推行财税金融政策的同时,须注重政府资金绩效评价。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财务核算机制,明确数字化转型投入的预算和风险,科学计算投资回报周期和实施效果。从而既有利于企业有决心真正投入数字化转型,又有利于汇聚量化数据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专项金融产品,形成正向激励和良性循环。”单衍菲说。
鼓励社会资本流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副研究员应晓妮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资金约束。目前,依靠传统的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方式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并不现实,也不符合市场化原则。因此,财政、金融政策的发力点,主要在于强化对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的导向性,提高金融部门向实体经济的让利幅度,鼓励社会资本流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
应晓妮建议,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发挥头雁效应,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技术推广应用、装备采买购置的融资支持。同时,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探索应收账款质押、产业链核心企业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的组合担保,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二是鼓励信贷资金倾斜。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进授信评价机制,充分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其他信用信息数据价值,综合运用信用*款贷**、知识产权质押贷、股权质押贷、应收账款质押贷和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专利权质押贷等方式,满足中小企业差异化需求。
三是利用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撬动闲散社会资金。落实落细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银行、保险、社保基金等中长期资本以及民间资本与优质创投管理团队合作,加大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比重。
四是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创新链“链主”企业,开展仓单质押贷、应收账款质押贷、票据贴现等形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满足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融资需求。
五是发展融资租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推广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成套设备市场应用。通过“以租代购”、售后回租、分期偿还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和智能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