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进口红酒政策最新 (澳大利亚进口产品禁令)

近日,澳大利亚发布了一系列进口食品的安全法规,涉及到花生、婴幼儿配方食品、腌制食品等等。本文对澳大利亚新发布的进口食品安全要求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参考。

澳大利亚修订2-FL低聚半乳糖和菊粉型果糖在婴儿配方产品中的使用条件

2023年2月24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发布F2023L00145号公告,修订2′-FL低聚半乳糖和菊粉型果聚糖在婴儿配方产品中的使用条件,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主要内容为:(1)添加菊粉型果聚糖、低聚半乳糖的婴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乳糖-N-新四糖;(2)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及之后15个月内,添加了2′-岩藻糖基乳糖、菊粉型果聚糖、低聚半乳糖的产品必须是处方婴儿配方产品才能销售。

澳大利亚制订加工花生等产品进口要求

2023年2月1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制订加工花生、干豇豆、糖果、蜂产品进口要求,自发布之日实施。其中,(1)加工花生进口要求的主要内容为:不需要农渔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花生必须使用漂烫以外的方法加工;在生产商声明、商业发票、装箱单或标签上标识以下内容:花生经过烤炸或蒸煮、采用真空或密封罐装或冷冻带壳花生;(2)干豇豆进口要求主要内容:不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货物必须漂烫处理后干燥;生产商声明:至少90°C下漂烫30秒,并在至少60°C下干燥8小时;货物清洁,无植物种籽、土壤、动物残骸等生物安全风险;包装整洁;所有货物均需接受检查,以验证产品是否干燥,是否含有有昆虫、土壤、外来植物材料和其他生物安全风险材料;(3)糖果进口要求主要内容:证明产品含有少于10%的乳制品和少于10%的鸡蛋、不含肉类或肉类成分的证据,就可以不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产品为固体;每批货物必须提供以下文件:识别托运货物的条目编号、发票或舱单、货物描述;(4)蜂产品进口要求主要内容:不需进口许可证;健康证书证明:该产品来自没有欧洲幼虫腐臭病的蜂养殖场;该产品经过以下方式加工(至少经过15kGy的辐照或最低60°C中心温度下热处理至少8小时);产品按照世界动物卫生信息系统(WAHIS)规定的方法检测不含蜂房蜜蜂球菌(M.plutonius);不可添加蜂产品以外的其他成分。

澳大利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

2023年3月2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233-23号通告,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澳新食品法典2.9.1号标准),即允许在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特殊配方食品,但不包括12个月以上幼儿食品)中同时添加2-岩藻基乳糖(2-FL)与低聚半乳糖(GOS)和菊粉型果聚糖(ITF),2-岩藻基乳糖最大添加量为2.4g/L,低聚半乳糖和菊粉型果聚糖最大添加量为8g/L(以混合物计),该修正案将在政府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澳大利亚修订腌制和罐头类水果、蔬菜、藻类产品进口条件及要求

澳大利亚的食品法规标准,澳大利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023年3月3日,澳大利亚生物安全进口条件(BICON)网站发布了澳大利亚进口腌制和罐头 类水果、蔬菜、藻类产品最新生物安全条件及要求,相比修订前,增加了使用糖将水果、蔬菜、藻类产品蒸煮成果酱或果冻的腌制处理方式。最新进口条件和要求主要包括:(1)无需向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申请办理进口许可。(2)腌制水果、蔬菜、藻类产品必须使用盐、糖、醋、酒腌制、蒸煮或存放等八种腌制处理方式。(3)罐头类水果、蔬菜、藻类产品,必须达到商业无菌,符合铁罐、玻璃瓶、杀菌袋等五种商业无菌包装类型和包装要求。(4)必须随附证明货物符合上述加工处理要求的制造商声明、发票、提单、产品成分及加工详细说明、产品标签等单证。(5)规定了对不符合要求货物采取的退运、销毁等处理措施。上述进口条件及要求自2023年3月3日正式生效实施。

澳大利亚制订进口月饼的条件

2023年3月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制订进口 月饼的条件,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1)需要获得农渔林业部颁发的有效进口许可证;(2)必须在健康证明或制造商声明中出示以下内容:蛋仅来自鸡或鸭;蛋腌渍在每2升水含1公斤盐的溶液中不少于20天;取出的蛋黄必须在至少180°C下蒸煮15分钟;煮熟的蛋黄在烤箱中以180°C烘烤至少30分钟;产品没有使用蛋液或抹蛋液后产品必须在70°C或以上的温度下蒸烤8.2分钟;最终产品不包含任何肉类或肉制品的声明;认可的制造商声明只有在出口国的官方兽医认可的情况下才会被接受,制造商的声明必须是针对该批货物,并由官方兽医官员在6个月内签名(姓名、职位和头衔)并注明日期。

澳大利亚修订面条包括方便面的进口条件及要求

2023年3月8日,澳大利亚生物安全进口条件(BICON)网站发布了澳大利亚进口面条包括方便面的最新生物安全条件及要求,相比修订前,删除了含10%及以下蛋或奶成分面条或方便面,根据是否为上市销售包装,采取和实施不同查验模式,以及入境指定地点查验等相关规定。最新进口条件和要求主要包括:(1)无需向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申请办理进口许可。(2)产品必须随附商业发票、包装清单、产品说明,以及证明含蛋或奶成分低于10%(干重)、无肉眼可见蛋成分、载有制造商名称地址信息的制造商声明等单证。(3)产品必须使用干净和新的包装。(4)货物退运、销毁、处理费用由进口商承担。上述进口条件及要求自2023年3月8日正式实施。(注:含蛋或奶成分大于等于10%的面条产品,将按蛋制品、乳制品或复合食品进行管控)

澳大利亚制订供人类食用的鱼子和鱼子酱进口条件

2023年3月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供人类食用的鱼子和鱼子酱进口条件,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1)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2)产品必须装在罐头或蒸煮袋中,并且不得冷藏或冷冻;蒸煮后的货物必须符合以下进口条件:制造商声明中说明货物已被蒸煮、被蒸煮后的容器未被打开;货物没有有效证明文件,或者没有表明产品已商业化制造和蒸煮的文件,则货物将接受强制性实物检查。

澳大利亚发布供人类食用的胶原蛋白和肠衣进口要求

2023年3月4日,澳大利亚生物安全进口条件(BICON)网站发布供人类食用的胶原蛋白和肠衣进口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要求如下:(1)在将货物进口到澳大利亚领土之前,需要获得农业、渔业和林业部颁发的有效进口许可证;(2)胶原蛋白必须符合以下进口条件:必须在健康证明上出示以下内容:如果胶原蛋白来自陆生动物皮或皮毛,胶原蛋白来自动物皮/皮的声明、声明胶原蛋白已商业化制备;(3)每批货物必须用干净的新包装包装,并且在抵达澳大利亚领土之前必须没有活昆虫、种子、土壤、泥土、粘土、动物材料(如粪便)、植物材料(如稻草、树枝、树叶、树根、树皮)和其他碎片;(4)每批货物必须提供以下文件:识别托运货物(如果不是个人的),例如条目编号;识别作为此托运货物的一部分进口的所有货物,例如发票或运单或进口商的舱单;描述进口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