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豪车供股东个人使用可以用来避税?别再被忽悠了

近期全国各地税务局一直在严厉查处骗领留底退税的案子,在其中一则借助高价位机动车辆虚增进项税额的例子非常值得许多企业警惕。再次提醒各单位: 这些所谓的将生活消费的资产进账避税的“妙招”,很有可能涉及*税偷**!

公司购买豪车供股东个人使用可以用来避税?别再被忽悠了

财税合规

经典案例

甲房产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产咨询、房产租赁和房产中介业务。今年4月29日,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获得退税额24万余元。后经税务局检查出,在其中14万余元为该公司实际用以生活消费购进的机动车辆、空调等货物(业务)发生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涉及44份增值税发票和1份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此外,该公司曾在2020年8月购进一辆二手豪车,价格是99万元,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取得收入无关认定该公司存在虚增进项税额、虚报瞒报等情形,并基于虚假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并获得留抵退税,同时存在多列支出和少缴所得税的行为,构成*税偷**,对其处以罚款。另外,针对企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虚列费用的问题,税务局一并处以罚款。

关键问题

有些企业投资人经不住所谓的“财税专家”的糊弄,将此规定视为逃避缴纳税款的“合法依据”,以公司名义订购豪车,以达到抵减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目的。

风险提示

在某些互联网平台上,经常会有某些所谓的“财税专家”教企业老总利用订购豪车*税逃**。这一些“财税专家”说,老板可以直接用公司名义购入百万豪车,相关费用都走公司账,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多计提相关费用,而且折旧费还能在所得税抵扣。车开两年,还可以再卖给其他公司进行变现,只需低于原价,就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孔令文分析,这一些手段,实质上是利用形式上的业务变形,达到推迟或者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显然与税法原则相悖。在目前严厉查处骗领留抵退税的情况下,公司以前年度的“埋雷”行为,很容易被“引爆”。孔令文建议公司,在相关资产的购置、使用和转让等各个环节,都要 重视涉税问题,加强合规处理 最好不要听信所谓的“财税专家”的糊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