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日前发布2018年第140号公告,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在现有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的基础上,自2018年11月1日起,个人邮递和携带进境的烟、酒、高档化妆品等22类物品将享受进境降税利好。

进境税率降低后,税率主要分为3档:第一档税率为15%,保持不变;第二档税率由原30%调低为25%;第三档税率由原60%调低为50%。此次纳入降税的商品中,烟、酒、贵重首饰、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60%降低到50%,降幅最大。运动用品、纺织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品、自行车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30%降低到25%。奶粉等母婴用品维持15%不变。同时新增药品类目,税率为15%,其中抗癌药品税率减按3%征收,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便民惠*意民**愿。

武汉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为记者算了笔账,例如目前邮递进境较多的德国双立人炊具,申报价格为1000元,按照原税率需缴纳税款300元,享受降税5%后,只需缴纳250元;对于旅客携带进境较为常见的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的手表),按照原税率至少需缴纳税款6000元,享受降税10%后,即可节省税款1000元。可见,此次针对个人进境物品的降税为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提供了更多选择。
武汉海关同时提醒,目前邮递渠道的物品限值和旅客携带进境渠道的免税额度仍保持不变,个人购买物品邮递或携带进境时应对该因素多加考虑。

延伸阅读:
今年5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降税商品涵盖食品、服装鞋帽、家具用品、日杂百货、文体娱乐、家用电子、日化用品、医药健康等8类日用消费品,共涉及1449个税目,占到《进出口税则》中消费品税目总数的七成。1449个消费品税目的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
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主动扩大开放、推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扩大消费品进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记者杨均 通讯员王玲 编审李曙光 编辑黄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