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考你们
这些商标你们知道吗?


再看下面这些
暗自想想多久才能买上一个
买上一个,是不是几个月就得“吃土”了
但是没关系
只要努力、努力、再努力滴
牛奶会有的
面包当然也会有滴!





但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想法
觉得专柜物品太贵,想选择网购
于是电商平台便成了主要聚集地,
那么问题来了
大家所购买的物品是“正品”吗?
最近,一则
#奢侈品海外代购造假#
的微博话题引发网友关注
跟着潍检君往下看:

有报道指出
随着高仿奢侈品充斥市场
也让假代购行业兴起
*仿品高**配合各类假票据以及物流配送
其中的灰色利润高到难以想象
请戳下方视频了解详情

一个正品售价2万元的包,高仿包一般分三个等级:原款、原单和顶级高仿。原款包用的是接近正品的材料和配件,每个包的拿货价为500元左右;而顶级高仿包,除了用的材料、配件好,做工比正品还好,拿货价在1500元~2000元之间。
这些产品除了要高度逼真之外,相关的票据、物流和后续处理都必须非常到位。

你还敢买吗?你怕了吗?

这届网友不好带啊
很多网友表示心凉凉
再也不随便找代购了

What??? 花了大价钱,买了假货!

还有很多人表示:
真假咱都买不起啊!
现在就和你说说卖假货的那些事:
卖假货被逮会被判刑吗?
销售*冒商假品**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购商品发现是假货该怎么维权?
提供四类凭证说明所购商品为假货之后进行维权:
一、出具卖家承认自己售假的聊天记录;
二、由品牌方、厂家出具鉴定真假的官方凭证;
三、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四、工商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后划重点:大家在平时购物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家购买,以防贪小便宜,吃大亏!
来源:寒亭区检察院